【#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10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1号)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做好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义教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南宁市江南区招聘义教特岗中小学教师30名,详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纪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纪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1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届(2021年毕业)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但需具有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10日。
2.资格审查: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15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城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通过后,本人加入“2021江南区特岗群(群号:1082905499),加入后修改群名片‘初中/小学学科+姓名’”。资格审查通过未加群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现场招聘。
1.时间:6月16日-7月31日。
2.对象: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3.是否有笔试,将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jszp.gxeduyun.edu.cn)、2021江南区特岗群公布。
4.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求职原件和复印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时间:具体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地点:南宁市五一路小学
3.面试方式:试讲及答辩。
(四)选岗。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高低,成绩高者优先选报岗位学校,城区教育局公布岗位学校。
(五)体检和公示
1.体检。按设岗数1:1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不得录用。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呈报南宁市江南区“义教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布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1.确定名单: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呈报南宁市江南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根据自治区文件的规定,城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教师的录用办法,与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岗位确定后由城区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替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四、相关政策
(一)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田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各设岗县(市、区)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各地参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各地要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有关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公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人事股0771-4810932。
监督举报电话: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71-488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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