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航展可能会有重磅消息]【重磅消息】广东省珠海金湾区公办中小学新生5月8日起网报

副标题:【重磅消息】广东省珠海金湾区公办中小学新生5月8日起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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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广东省珠海金湾学生家长注意了,金湾区教育局近日发布了《金湾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公办小学、初中一年级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31日,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生报名时间为6月18日至26日。下面®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广东省珠海金湾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政策,欢迎关注。

  《细则》分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新生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工作等四部分。《细则》规定,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以上(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具体分为具有金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内符合市、区规定的政策*照顾类学生等三个类别。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31日,报名方式为登录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云平台网或珠海市教育局网招生考试栏或关注“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在“招生入学”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据悉,为方便群众,金湾区教育局在三灶镇、红旗镇设立招生窗口,负责咨询、接收材料、协助报名等相关工作,区教育局原则上不受理相关业务。两处招生窗口分别位于三灶中心小学宿舍一楼和藤山一路132号。无上网条件的家长可于5月8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全部入学材料原件到上述招生窗口报名。监护人行动不便的可预约招生窗口工作人员上门协助报名。

  家长需要注意的是,凡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申请学位的,无论先后均为有效申请。未按时报名申请的金湾户籍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不保证就近提供学位;未按时报名申请的非户籍学生,无法安排公办学位,责任自负。已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即已经就读过小学一年级或初一年级学生)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

  符合“持有金湾区公办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内户籍的在外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等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可申请金湾区公办中小学插班,由金湾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生报名时间为6月18日至26日,家长可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格式),到房产或户籍所属的学区范围内学校报名。

  更多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工作”,以及公办中小学新生、转学插班生报名所需材料和招生办法和流程等相关内容,有需要的市民可通过金湾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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