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统计公报2016:2016年广西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副标题:2016年广西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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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又称武警北海市消防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是一支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受公安部领导的公安现役部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北海市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消防部队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缓解当前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提高北海市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经北海市人民政府同意,支队决定在广西区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二、招聘对象、数量:


  此次面向全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0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公安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初中(含初中、中职)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退伍军人;


  2、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3、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4、拥有消防、文学、法律、计算机、化学物理、电工、体 育、文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具有电脑网络维修、驾驶B证、厨师等级证、水电安装等特长的;


  6、持有驾驶B证经考核合格可录用为消防车驾驶员。


  四、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每年缴纳“五险一金”。支队代个人每月缴纳“五险”总额的76%,剩余24%由个人缴纳;公积金购买比例为个人工资的16%,甲方、乙方各购买一半。


  (二)工资标准为: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工资实行等级工资制度,新招录的专职消防员经在岗培训合格确定为一级。


  ①政府专职消防员一级工资标准为 2468元/月。


  ②消防车驾驶员工资标准为2928元/月。


  3、连续工作满1年后,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经参加晋升考核合格的评定为二级;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6年以下,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经参加晋升考核合格的评定为三级;连续工作满6年以上11年以下,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参加晋升考核合格的,或连续工作满4年以上并获得国家中级以上(含中级)消防职业资格证的评定为四级;连续工作满12年以上,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经参加晋升考核合格的,或连续工作满6年以上并获得国家高级消防职业资格证的评定为五级。(具体定级工资标准见附件1)


  (三)伙食、住宿和服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服装、住宿和伙食由支队按广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安排。


  (四)工作与休息时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每周轮休3天,24小时备勤工作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有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权利和规定的带薪休假,探亲假和婚丧假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福利待遇。其它具体福利待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


  (六)详情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确认。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面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投递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网上报名QQ1474957679。(报名表、政审表见附件)


  1、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 12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北海西南大道东消防指挥中心4楼军需装备科联系方式:0779-2099035


  (二)政审: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由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办公室进行政审。


  (三)体能考核和体检:政审合格后,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能考试时,须出示证件、材料原件。体能考核时,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体能考核和体检时间初步定为12月26日,具体电话通知)


  (四)签约:经体能考核、体检、培训一个月合格后,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到:被录用对象按支队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六、培训:


  对拟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支队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包括:军人素质养成、消防业务技能、军事政治教育、消防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灭火及抢险救援专业知识等内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支队负责。第二部分主要包括:防火、灭火专业知识、公文处理、信息处理等内容。对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支队组织集中培训。培训教员由支队官兵担当,培训时间为30天。


  七、分配去向: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基层消防中队(北海市区、铁山港区),承担以灭火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八、管理使用:


  根据消防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以及合同、协议的约定。


  附件:政审表.doc


  附件: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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