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选调生招聘拟录用名单公告]2019年天津市拟录用选调生公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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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 导语】2019年天津市拟录用选调生公告(四)现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拟录用选调生公告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选调生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天津市2019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刘仲林等20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反映。

  公示时间:4月10日-4月16日

  监督电话:022-83606292、022-83608925

  特此公告。

  【选调生录用程序】

  发布招考简章、通知。按照省委确定的选调原则和要求,选调前发布招考简章,下发选调通知,就选调的有关问题向社会和各高校公布。

  报名。高等院校按照选调要求,进行动员和部署,讲明选调的意义、条件,以系为单位组织报名,报校(院)党委研究同意后,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报名登记表》,报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考试中心,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按录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通知高校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分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省委组织部。

  考察。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逐一形成考察材料,研究提出拟录用的初步名单。建立考察责任制,对考察情况考察人要逐一署名,如发现考察失实,要追究考察人的责任。所在院校也要如实介绍学生的情况,如发现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对院校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的选调计划。

  体检。对研究确定的拟录用人选,通知高校组织其到统一指定的市地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录用。体检合格后,作为正式录用人选,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选调生一经省委组织部确定录用,高校和本人不得另找其他接收单位。

  分配、派遣。选调的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地域情况分配到市地。市地委组织部根据省里确定的分配原则,分配到乡(镇)或市地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少量的也可安排到农村工作。分配意向确定后,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

  选调生纳入省毕业生分配计划,由省毕业生分配部门根据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分配去向,办理派遣手续。

  档案转递。高校接到选调生的报到通知后,按照分配去向,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市地委组织部,由市地委组织部转递到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

  职务、工作安排。选调生到基层后,本着有利于成长的原则一般安排到乡(镇)担任乡(镇)长助理或村党支部副书记。到企业工作的选调生也要安排相应的职务。到乡(镇)工作的选调生,列入乡镇行政编制,作为国家公务员管理;到企业工作的选调生,将来调入机关时,免于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

2019年天津市拟录用选调生公告(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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