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黔南州遴选,2016年贵州黔南州都匀市国家税务局招聘派遣制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6年贵州黔南州都匀市国家税务局招聘派遣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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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都匀市国家税局人员不足的现状,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纳税服务水平,经都匀市国家税务局的委托,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派遣制工作人员从事税收服务工作。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黔南州内户籍,热爱税收工作、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正直稳重、事业心强、有责任感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并能熟练操作电脑;
  2、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0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国家承认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盲;
  4、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普通话流利,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心里承受能力和学习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6、本次招聘人员,不办理户籍迁移、不提供住宿等。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 月28 日,(节假日、双休日不报名)。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州委坡脚原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3、报名须提供材料: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个人简历。报名时,报考者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三、招聘程序、考试时间及地点
  1、招聘程序包括上机操作、写作能力、面谈、体检及政审;
  2、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1、经上机操作、写作能力测试、面谈、体检及政审程序,择优录取,录取后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所需缴纳社保费用按黔南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试用期两个月(含培训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试用合格后,每月待遇为:基本工资1600元/月,(都匀市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随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绩效工资(1300元/月),共计29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工资实行月度绩效考核,由所在工作岗位部门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发放。
  2、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
  3、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苏爰羱
  联系电话:0854-824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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