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符合小班入园年龄(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批次
(一)第一批招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1.招生范围及报名资料
备注:单位凭证在本文的附件中统一下载,凭证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社会保险参保凭证可在浙江政务网下载打印或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人社局打印。
2.报名及录取流程
(1)登记。采用手机“浙里办”APP在线登记,在线登记时间为5月6日至5月31日;补登记的时间为6月6日。家长下载软件“浙里办”,根据软件提醒进行登记。家长操作指南请关注“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公众号将同步推送。
(2)审核。已进行手机在线登记并接到现场审核通知的家长,于6月10日8:30~12:00到广场主园区(广场西弄47号)进行实质性材料审核。除上表中的资料外,还须携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
(3)录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未超经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汇丰广场主园区:
第一层次: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及协议单位(总部)在编人员子女且幼儿户籍在县中心城区。
第二层次: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及协议单位(总部)在编人员子女但幼儿户籍不在县中心城区。
注:若第一层次报名人数就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则依据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若第二层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抽签录取。
②翡翠城园区
第一层次:幼儿为业主直系亲属且户籍在县中心城区。
第二层次:幼儿为业主直系亲属但户籍不在县中心城区。
注:若第一层次报名人数就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则依据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若第二层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抽签录取。
③中南林樾园区
第一层次:幼儿为业主直系亲属且户籍在县中心城区。
第二层次:幼儿为业主直系亲属但户籍不在县中心城区。
注:若第一层次报名人数就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则依据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若第二层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摇号录取。
(二)第二批招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1.招生范围及报名资料
备注:6月15日由教育局公布第一批招录情况,汇丰广场主园区预留总招生计划数的10%纳入全县第二批招生范围,翡翠城园区、中南林樾园区若有剩余学位将纳入第二批招生范围。
2.招录流程
(1)审核。6月17日8:30-12:00,到电大德清学院(舞阳街1235号)参加现场资料审核。家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户口本、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凭证的相关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审核确认的,由系统生成摇号号码并核发摇号号码凭证。
(2)录取。6月17日14:00在电大德清学院(舞阳街1235号)组织摇号。现场公开抽取选择顺序号,抽取的顺序号数等同于各幼儿园剩余学位数。按选择顺序号当场在机关幼儿园各园区报名点录取,录取幼儿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第三批招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1.招生范围及报名资料
2.招录流程
(1)审核。6月24日8:30-12:00,家长到电大德清学院(舞阳街1235号)参加现场资料审核。德清县非中心城区户籍幼儿家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户口本、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新居民幼儿家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监护人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并在本县缴满1年以上养老保险等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审核确认的,由系统生成摇号号码,并核发摇号号码凭证。
(2)录取。6月24日14:00在电大德清学院(舞阳街1235号)组织摇号。现场公开抽取选择顺序号,顺序号数等同于各幼儿园剩余学位数。按选择顺序号当场在机关幼儿园各园区报名点录取,录取幼儿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政策性安置办法
2023年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政策性安置。符合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政策,纳入政策性安置的,如: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以及2020年抗疫援鄂医护人员子女等,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后于5月31日(上午8:30—11:30)到行政中心11号教育窗口报名。需带材料请咨询0572-8069705、0572-8070302。
三、其他
(一)招生咨询电话:0572-8390850、0572—8065275
(二)招生过程中,德清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和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572-806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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