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2017年广东梅州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副标题:2017年广东梅州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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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梅州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86名)》已于2017年6月17日发布,本次梅州兴宁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如下:


  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7月3日、4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3


  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2017年毕业生如未领到毕业证的提供学校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5年、2016年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按1:3以上比例方能开考,高层次专技岗、短缺专业岗等特殊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给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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