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海南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附防疫要求)

副标题:海南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附防疫要求)

时间:2021-11-07 13:20:3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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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 导语】海南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打印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8:00至9月2日24:00,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应同时打印签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协议》,根据防疫要求,考生考前须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考试当日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详情如下: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海南考区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规定,结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调整后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时长

  1.我省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31日。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我省2020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仍为2020年9月5日至6日。具体安排如下:




  3. 我省2020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日期仍为2020年9月6日。具体安排如下:




  4.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初级:2020年8月17日8:00至8月26日24:00。

  中、高级:2020年8月24日8:00至9月2日24:00。

  请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限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输入身份证号码,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限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打印准考证时,请仔细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相片等要素清晰无误,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准考证。

  2.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应同时打印、签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协议》,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已知悉告知事项。

  3.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详见《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书》。凡有虚假或不实、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考试期间正逢各考点(高校)新生开学报到,学校将禁止外来车辆进入(考点)校内,建议考生尽量避免开车前往。

  咨询电话:0898-68531762

  附件:

  海南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境外活动史、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按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座位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并按规定妥善处置,不再参加当次考试。

  8.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应同时打印签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协议》,认真阅读《考生需知》,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8月4日

海南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附防疫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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