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扶贫开发局地址,青海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测评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通知

副标题:青海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测评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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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考核测评工作已结束,根据《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公告》“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规定”的要求,现将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体检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及体检的人员附表“备注”栏中标示为“进入资格复审及体检”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务于2017年6月7日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报名表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劳资办公室(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三巷2号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5楼)进行资格复审。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时间


资格复审通过进入体检的考生务于2017年6月8日上午8:3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体检费由医院收取,考生自理)到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劳资办公室(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三巷2号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5楼)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递补原则


出现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该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资格复审或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有特殊情况(如怀孕等),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我们另行安排。考生在体检前,不得饮酒、不得熬夜,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请在资格复审及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要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及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署审查意见后,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西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一式二份)交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劳资办公室(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三巷2号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5楼)。


咨询电话:0971-6246590


监督电话:0971--6123910


附: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总成绩公布及进入资格复审体检人员名单


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2017年6月5日


附: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总成绩公布及进入资格复审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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