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2021年上半年GDP|2021年上半年四川成都新都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副标题:2021年上半年四川成都新都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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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新都区教育局获悉,2021年上半年四川成都新都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四川省和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新都区将于2021年4月15日启动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15日—5月31日,第二阶段6月16日—7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新都区的中国公民,新都区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二)驻新都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新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受理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见本公告特别提示,请各位申请人不要提前自行体检。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4月15日至5月16日;

  第二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

  2.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务必保存自己的国网报名号和账号密码。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按照新都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5月13日—18日(周末除外,共计四天),9:00—17:00。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错时错峰安排现场确认时间。

  (2).第二阶段:6月21日—22日,每天9:00—17:00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人事科(二)室(新新街31号,A幢四楼)。

  3.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认定系统未验证的须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认定系统未验证的须带原件和复印件)。

  (4)小二寸(3*4.5cm)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两张(正规证件相片,办 证书用,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无底色要求,请先修剪好,背面轻写上姓名)。所有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一致)。

  (5)户籍本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四川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6)就读学校在新都区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中职)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出具在读证明材料及注册信息完备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不提交户籍证明材料。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打印件一份。

  (三)体格检查。体检安排详见“特别提示”。

  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认定机构要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当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关注《2021年上半年成都市新都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认真阅读公告中的特别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请申请人按公告中特别提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认定机构不会电话单独通知个人。因个人原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2021年上半年新都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1.第一阶段:4月15日——5月16日;第二阶段:6月16日——6月20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1.第一阶段:5月13日—18日(周末除外,共计四天),每天9:00—17:00。2.第二阶段:6月21日—23日,每天9:00—17:00。

  现场确认的第一天申请人较多,为避免拥挤,排队时间过长,建议各位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前往教育局。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确认时请佩带口罩,等待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确认时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三)现场确认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人事科(二)室(新新街31号,A幢四楼)。

  (四)网报成功后,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体检时间、地点见特别提示。

  (五)发证时间见特别提示。

  七、特别提示

  各位申请人: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按时间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报:1.第一阶段:4月15日——5月16日。2.第二阶段:6月16日——6月20日。

  (二)现场确认:

  1.第一阶段:5月13日—18日(周末除外,共计四天),每天9:00—17:00。

  2.第二阶段:6月21日—23日,每天9:00—17:00。

  (三)体检安排:第一阶段:5月26日—27日两天(5月21日挂网公布)。2.第二阶段:6月30日(6月25日挂网公布)。

  (四)领证:第一阶段:6月11日—16日四天(周末除外。6月7日挂网公布)。2.第二阶段:7月13日—14日两天(7月8日挂网公布)。

  体检、领证等环节的具体名单、注意事项、时间、地点等通过“新都区教育局”网站提前挂网公布(打开方式:百度→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内页→新都区教育局→通知公告),请各位申请人随时关注,注意自行查看,严格按要求执行。教育局工作人员不会电话逐一通知,如错过参与时间后果自负。

  备注:

  1、现场确认是初审,最终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与体检安排同时公布,参加体检名单即为申请材料现场确认合格人员。

  2、体检表在医院体检时交费后领取。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统一返回新都区教育局,个人不必领取。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

  2021年4月13日

2021年上半年四川成都新都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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