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我国海洋环境预报、海洋灾害预报和警报的发布及业务管理,为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管理、国防建设、海洋防灾减灾等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撑。中心组建于1965年,其前身为国家海洋局海洋水文气象预报总台。201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太平洋海啸预警系统政府间协调组第25届大会确定由预报中心建设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同年,预报中心加挂国家海洋局海啸预警中心牌子。预报中心同时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物理海洋和气象学硕士生学位点,2010年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通过50多年的发展,预报中心已经成为我国专门从事海洋环境和海洋灾害预报警报、科学研究和咨询服务的权威机构。除发布海浪、风暴潮、海啸、赤潮、海冰、海流、海温、厄尔尼诺、海水浴场预报、海上溢油、海平面和海洋气象等海洋预报产品外,中心还承担着拟定全国海洋环境预报业务发展规划及对全国海洋环境预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业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实时观测资料的收集处理和分发,为公共和应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重大海洋灾害的调查评估等职责。
预报中心有着国内一流的海洋预报、科研队伍,自成立以来,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各种省部级奖励100多项。预报中心拥有现代化的预警报业务值班平台、海洋预报业务监控管理平台、高性能计算机系统、海况监视系统、数据收集处理及预报制作的业务专网、高清影视制作等多个系统及较齐全的海洋和大气探测仪器设备,参加和实施了多项国家科技计划,研制了多种海洋环境数值预报模式,初步建成了海洋环境数值预报业务系统。
为优化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海洋预报人才队伍,做好2017年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期毕业且获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岗位和时间:
招聘的具体岗位请见附件1。
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12月8日。
12月8日24:00之后,网上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12月12日,预报中心网站将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2、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recruitment.ohrc.org.cn(也可从国家海洋局网站:www.soa.gov.cn或国家海洋人才网:www.ohrc.org.cn链接登录,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模式等非IE内核浏览器),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同时将《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2017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招聘邮箱yubaozhongxin2017@nmefc.gov.cn,邮件主题标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国家海洋局2017年海洋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一个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报名预报中心另一个岗位或海洋系统局属其他事业单位岗位。
(3)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12月15日-17日,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
9:00-10:00 海洋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
10:30-12:00 综合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具体要求见《国家海洋局2017年度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附件3)。
3、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将于12月12日的资格审查结果公告中公布。
(三)其他
1、考试其他具体要求,及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名单、拟录取名单一切以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2、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8号
邮编:100081
单位网址:www.nmefc.gov.cn
邮箱:yubaozhongxin2017@nmefc.gov.cn
咨询电话:010-6210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