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基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试行)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现制定固原市基层高级职称评审的工作量及技术能力考评细则:
一、工作量和业务能力
(一)申报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量及业务技术能力要求:
1、临床医学类(含中医学):每年至少对500例次门诊病人提供服务,有相对稳定的个人和家庭签约服务对象。能够指导下级医师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亲自参加危重病员的抢救处理与疑难、死亡病案的讨论、会诊每年不少于5次,在本辖区技术能力达到水平,乡镇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至少对200例次病人提供服务。
2、公共卫生:具有实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方案设计、数据收集、资料分析业务能力,组织实施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及寄生虫病的“三级预防”,开展一级健康宣教、培训指导每年不少于200人次。二级组织普查、分析诊治、形成流调资料每年不少于1次,三级随访干预、规范管理治疗每年不少于100例;具有处理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业务处置能力,按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晋升期间,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不少于1次,并形成案例报告。
3、药学:每年完成不少于200例次病人临床用药指导,了解50种以上常用药的适应症、不良反应及配伍禁忌,每年完成不少于5次专业技术培训。中药人员应熟练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和配方等技术操作知识,至少掌握其中一种技术操作技能,能熟练掌握100种以上中药的性味、功能、鉴别、质量检查、配伍禁忌等技术。
4、护理:每年至少对200例次病人提供服务,主持护理查房和护理疑难病案讨论或组织参与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平均每年不少于3次。带教护理系和护理专修科学生的临床实习,担任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完成此项工作。组织、指导在职护士的业务学习及开展护理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不少于1次参加医院有关护理缺陷的讨论、鉴定工作,并提出整改措施。
5、卫生技术类:每年至少对200例次病人提供服务,提供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熟练掌握本专业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安装、保养和维护,每年不少于1次的本专业临床技术培训。
6、计划生育:每年至少对200例育龄妇女提供服务;至少完成20例“二术”服务;各种服务记录书写规范合格。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业务讲座,在本辖区计划生育技术能力达到水平。有相对稳定的家庭签约服务对象。
参与管理的临床医师、护理或药学人员,需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继续医学教育课件,完成临床服务人次每年不少于200人次。
(二)申报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量及业务技术能力
1、临床医学类(含中医学):每年至少对600例次门诊病人提供服务,有相对稳定的个人和家庭签约服务对象。能够指导下级医师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亲自参加危重病员的抢救处理与疑难、死亡病案的讨论、会诊每年不少于5次,在本辖区技术能力达到水平。乡镇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至少对300例次病人提供服务。
2、公共卫生:具有实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方案设计、数据收集、资料分析的业务能力,组织实施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及寄生虫病的“三级预防”。开展一级健康宣教、培训引导每年不少于300人次。二级组织普查、分析诊治、形成流调资料每年不少于1次,三级随访干预、规范管理治疗每年不少于100例;具有处理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业务处置能力,按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晋升期间,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不少于1次,并形成案例报告。
3、药学:每年完成不少于300例次病人临床用药指导,了解50种以上常用药的适应症、不良反应及配伍禁忌,每年完成不少于7次专业技术培训。中药人员应熟练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和配方等技术操作知识,至少掌握其中一种技术操作技能,能熟练掌握150种以上中药的性味、功能、鉴别、质量检查、配伍禁忌等技术。
4、护理:每年至少对300例次病人提供服务,主持护理查房和护理疑难病案讨论或组织参与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平均每年不少于5次。带教护理系和护理专修科学生的临床实习,担任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完成此项工作。组织、指导在职护士的业务学习及开展护理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不少于2次参加医院有关护理缺陷的讨论、鉴定工作,并提出整改措施。
5、卫生技术类:每年至少对200例次病人提供服务,提供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熟练掌握本专业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安装、保养和维护,每年不少于1次的本专业临床技术培训。
6、计划生育:每年至少对400例育龄妇女提供服务;至少完成30例“二术”服务;各种服务记录书写规范合格。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业务讲座,在本辖区计划生育技术能力达到水平。有相对稳定的家庭签约服务对象。
参与管理的临床医师、护理或药学人员,需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继续医学教育课件,完成临床服务人次每年不少于300人次。
二、申报、评价程序:
(一)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由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查并公示后报送县(区)级卫生计生局、人社局逐级审核上报,评审组织工作由市人社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负责。
(二)评审工作程序:对参评人员进行现场实践能力考核,按以下步骤进行:
1、业务答辩:参评人员选择技术总结统一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由各县(区)组织实施,答辩结果统一上报市评审委员会。
2、基础评审:由市人社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组织人员对参评人员的基础条件进行评审。
3、专家评审:由评委会专家对参评人员提交的病案、工作报告等申报材料进行评价,进一步了解实践技能情况。最后评分并合议,由全体评委表决,确定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