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乌兰察布丰镇市头道沟水库工程|2020年内蒙古乌兰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监巡考员选拔公告

副标题:2020年内蒙古乌兰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监巡考员选拔公告

时间:2021-10-30 21:28:26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事业单位# 导语】2020年内蒙古乌兰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监巡考员选拔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12月1日9:00—12月7日17:0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营造我市人事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考风考纪管理,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支持、参与到人事考试事业中来,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选拔第三批人事考试社会化监(巡)考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条件

  驻我市市直或集宁区行政、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保密观念,敢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年龄45周岁以下;

  (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行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拔: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适于承担人事考试工作情形的。

  二、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

  (一)监(巡)考员根据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项人事考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二)监(巡)考员在承担考试任务时,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和考勤制度,认真学习和履行《监考守则》和《巡考职责》并接受统一管理。

  (三)监(巡)考员在承担工作任务时,须提前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否则后果自负。

  (四)监(巡)考员承担工作任务时,如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应主动执行回避制度。

  (五)监(巡)考员如违反考试纪律,造成考试事故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wmp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12月1日9:00—12月7日17:00

  3、考生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书后填写《公开选拔社会化监(巡)考员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上传照片模糊者,审查不予通过)。

  5、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集宁区新区永安路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东大厅一楼人事考试中心窗口)

  2、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公开选拔社会化监(巡)考员报名表》(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签意见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3、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现场发放培训资料。

  四、笔试

  (一)笔试人员范围: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二)笔试内容:参考《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社会化监(巡)考员培训资料》。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机考方式进行。

  (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org.cn)及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

  (四)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培训及聘用

  (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社会化监(巡)考员培训资料》、防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使用等。

  (二)培训结束后,由市人事考试中心颁发人事考试监(巡)考员聘书,并签订责任状。

  (三)聘用人员聘期为二年,在聘期内考核合格,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可自动续聘;如在聘期内发生不负责任或违反考风考纪行为,将予以解聘,如违反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使用

  (一)聘用人员由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管理。

  (二)人事考试社会化监(巡)考员实行动态分组管理机制,在承担考试任务时采取随机考核评估,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评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对不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履职不力的人员予以解聘。

  (三)监(巡)考员不实行坐班制度,有考试任务时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调度安排并予以通知。一经分配任务后,个人不得私自调换工作地点及岗位。

  (四)监(巡)考员的工作地点一般为集宁区辖区内各考点学校。工作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日(特殊情况除外)。

  (五)监(巡)考员承担考试任务时,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照标准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4-8159295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474-8246513

  电话开通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2020年内蒙古乌兰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监巡考员选拔公告.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9Ty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