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18号)规定,经学校、县(市区)有关部门审核、公示,我市2023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拟审核通过66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7日—13日(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科反映,电话:0538-8520993,邮箱:e3709@sdz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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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安市2023年高职院校专项(夏季高考)拟审核通过名单.xlsx
2.泰安市2023年高职院校专项(春季高考)拟审核通过名单.xlsx
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