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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市容市貌管理和违法建设管控查处工作,缓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复转军人就业压力,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管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城管协管员60人(男55人、女5人)。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具有麦积区户口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麦积区非农业户口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复员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协管员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有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治安处罚的。
(2)曾受过开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或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3)曾参加过“*”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8月25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区政务大厅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员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1寸1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2017年天水市麦积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资格。
(四)招聘考试工作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由区人社局命题,区城管局组织面试。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聘岗位的匹配性、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60名城管协管员,招聘人员(中间成绩并列的依次后延,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录取)。
五、聘用后职责和待遇
公开招录城管协管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城市市容市貌、违法建设巡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不享受正式人员相关待遇。
1.招聘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置到城管协管员岗位,劳务派遣公司与区城管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共同进行管理。
2.聘用的城管协管员每人每月工资标准为227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每人每年300元的意外伤害险,同时享受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
3.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包括培训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1年1签。
六、辞退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聘人员的管理,在聘用期间,对不适合在城管协管员岗位工作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其劳动关系。
七、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城管局共同组织。
2.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