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待遇|2017湖北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在市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体检公告

副标题:2017湖北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在市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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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在市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军人综合成绩评定工作已经结束,根据《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在市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其中报考市卫生计生委系统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代码04)第二名考生谢荣华弃权,依次递补第三名考生吕海霞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


此次体检定于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进行。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6月23日上午7:30前到黄冈电信公司胜利街营业厅(黄冈市黄州区胜利街68号,黄冈市实验小学对面)门口集中,然后统一前往指定的医院。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免费提供)。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5、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6、体检结束后,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在3日内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8、参加体检考生须交纳体检费350元(不含复检费),由医院现场收取。


9、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并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2寸照片1张。


10、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参加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联系电话:0713-8128633 861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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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在市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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