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下半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通知已发布,©文档大全网现将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防控风险,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互联网审核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发送到各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供招聘单位审核研判,报送材料时间截止2022年6月5日17时。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
3.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本人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6.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两年择业期内(2021年9月5日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应证明材料(参照附件1);
7.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书》(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3)各1份;
8.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三)报送扫描件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彩色扫描(PDF格式)上述证件及材料,经打包压缩(zip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后,于规定时间结束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发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一般应使用彩色扫描仪对证件和材料进行扫描,确保扫描件的内容清晰、完整;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使用彩色扫描仪的,应在保证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扫描件清晰度。因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内容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结果出现偏差甚至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应尽早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有关材料,在被明确告知资格复审通过前,需随时关注电子邮箱回复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完善后的材料,与前期报送的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再次全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材料,以资格复审通过前考生最后一次申报的材料为准。
5.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后,一般应在24小时内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至报考人员发送材料时使用的电子邮箱,其中需报考人员补充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说明原因;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将明确告知考生。
6.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在工作时间段内联系各招聘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招聘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的具体流程及要求
(一)面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云招聘”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分钟,2道题。答题语种按照《招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考生在家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试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试通”,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
(二)面试时间
2022年6月18日
(三)具体要求
面试公告将于2022年6月9日陆续在报名网站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下半年招聘公告》的要求执行。
四、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0471-4632081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锡林郭勒分站
0471-4632091,1719109386@qq.com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0471-4632201,29344283@qq.com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0471-4632281,2813856@qq.com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中心
0471-4632081,nmgdczx@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环境技术中心
0471-4632158,1719555405@qq.com
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0472-5191836,525719389@qq.com
附件>>>点击查看
1.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2.考生诚信书
3.面试语种确认书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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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下半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通知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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