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阳区小学划分]2021年四川泸州江阳区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副标题:2021年四川泸州江阳区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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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根据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小择校、升学设计一定能够为孩子获得更多、更大的机会。但幼升小又绝对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小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操作技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下面是®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四川泸州江阳区小学招生入学方案,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江阳区招生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街分别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招生工作,并在区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保障今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各级各类学校招生任务。主城区中小学和职高招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主城区外各镇街中小学招生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主城区指江阳区北城街道派出所、南城街道派出所、大山坪街道派出所、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管辖范围及华阳街道华阳派出所管辖的华宜社区、城西新建片区(含以下小区:阳光国际城、恒大城、天誉誉府、鸿通翡翠滨江、金科博翠湾、医科大康健苑、酒城中心、蓝博湾、青云台、世茂璀璨里程、阳光江阳府、敏捷紫云府、阳光江湾壹号院、天誉锦樾、学府华庭)。

招生计划


  2021年全区计划公办小学招生7615人。

招生对象


  凡具有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政策性学生)和2021年5月2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以应入学儿童名义购房;购房特指购买商品住宅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以购房人拥有51%以上房屋产权为准,购房人共有房屋产权少于51%的,不纳入招生对象。下同),均属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21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书面提出缓学申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报名及考试时间


  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5月24日。

  主城区小学新生现场审查资料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3日。

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采取先报名登记、后划片分配入学的办法。2021年,主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登记+现场审查”的招生方式。确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于网上报名登记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资料到户籍或购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由街道教育干事协助报名登记。

  凡属今年招生对象,具有江阳区户籍凭户口簿报名登记;2021年5月2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以下三项资料(下同)报名登记:

  一是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提供网签查档表);

  二是不动产登记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

  三是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适龄儿童报名相关信息以户口簿为准。

  凡在江阳区小学就读而无江阳区户籍或父母未在江阳区购房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小学毕业检测,确需在我区学校参加小学毕业检测的,经学校同意后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小学毕业检测,小学毕业检测后回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普通中小学招生严禁重复报名,凡重复报名的应入学儿童,一经查实,取消新生已分配入学资格,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严禁伪造学生户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学生报名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1、主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登记

  2021年5月21日至5月24日,家长使用“酒城e通”APP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

  (2)初审

  2021年5月25日至5月28日,主城区各街道组织人员对网上报名登记资料进行初审。

  (3)现场审查

  2021年5月31日至6月3日,主城区各街道组织人员分社区、分时段通知家长带齐网上报名登记相关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未参加现场审查资料的网上报名登记学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托管户口清理。泸州市梓橦路学校、泸师附小城西学校、泸州市实验小学城西学校、泸州市江阳区泸州高中附属学校2021年实行招生区域托管户口清理,现场审查资料时,家长需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凡属托管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分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托管户口有以下几种:应入学儿童与房屋产权人是非直系亲属关系;应入学儿童户口没有和自己的父母户口在一起(户主、房产证均系儿童的除外);同一户口已有儿童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应入学儿童(房屋产权所属人子女除外)。

  (4)入学分配

  按照“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原则,主城区原则上按社区就近划片分配入学,即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主城区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原则上按原社区划片分配计划内学生;入学矛盾突出区域,打破按社区划片招生的方式,科学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

  泸州市忠山学校和泸州市江阳区泸州高中附属学校招生区域将在城西新建片学校建成投用时进行调整。

  主城区小学新生报名通过现场审查资料后,由各街道按社区分别归类造册,区普招办根据主城区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草拟分配方案,报区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区域。凡符合入学条件者,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录取分配工作原则上在6月下旬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2、主城区外小学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

  2021年5月21日至5月24日,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2021年5月2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到购房人房屋产权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2)入学分配

  按照“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原则,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内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拟订分配方案,确定学校招生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区域和招生规模。泸师附小习之学校小学60名公助生招生纳入蓝田街道小学招生统一管理。凡符合入学条件者,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录取分配工作原则上在6月下旬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基本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今年招生范围的,凭以下四项材料报名登记:

  (1)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2)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

  (3)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单位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单(截至2021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2个月以上保险单。其中,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失地农民已由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为失地人员缴纳征地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的,提供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证;务工单位分公司在江阳区而总公司在区外,提供务工单位总公司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

  报名登记时,上述四项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具备上述条件者不予登记。

  3、报名登记和入学分配

  (1)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和入学分配

  网上报名登记。2021年5月21日至5月24日,家长使用“酒城e通”APP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

  现场审查和入学分配。2021年5月31日至6月3日,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其父母在主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家长持上述入学条件四项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到相应小学参加现场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分配到审查学校入学。家长务工单位属北城街道的到大北街小学审查登记就读;属南城街道的到广营路小学审查登记就读;属大山坪街道和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管辖)的到南城学校审查登记就读。审查登记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审查登记顺序,将额满后的审查登记人数统筹安排在其他学校就读。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新生,家长持上述入学条件四项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到南城学校参加现场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安排在南城学校就读。未参加现场审查资料的网上报名登记学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主城区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和入学分配

  在主城区外镇街务工(经商)和居住的普通中小学新生,家长按照主城区外普通中小学报名登记时间,持相关资料到务工单位所在镇街教管中心报名登记,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在辖区内普通中小学就读。

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和办班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全区各公、民办中小学不得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自行组织或联合社会培训机构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招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本校各类考试、评比的排名;未经许可,不得接待任何学校招生宣传(设点或到班宣传);不得设立任何名目的重点班、快慢班,一律均衡编班。

  (二)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2021年我区将继续严格控制主城区各普通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规模,在街道和学校上报招生计划数的基础上,由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审核,并下达主城区各学校当年招生计划,严禁学校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全区学校招生原则上执行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起始年级招生不得新增大班额。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计划内分配新生,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学校领导、教师和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廉洁招生。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后果按管理权限坚决处理。

  (四)全力做好宣传动员。各镇街要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组织动员和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和流程,认真做好报名登记、现场审核、入学分配等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社区宣传栏、村(居)委会干部作用,深入细致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好入学政策,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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