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导语】 2018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因工作需要,©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阜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不含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和2018年参加阜宁县教师招聘已签约毕业生;
6.具体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9--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阜宁县南城区上海路168号二楼203、204室)。
联系人:韩老师、倪老师
联系电话:0515—89716219、0515-89716203
2.注意事项
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类别(高中、初中、县城小学、农村小学、特教),其中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须在报考时注明报考农村小学1或农村小学2。
①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及以下学段的学科教学岗位。
②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只能报小学学科岗位。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报考学科);
②《阜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往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2018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
阜宁县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每人需缴纳笔试费100元。
农村中小学岗位设1:2开考比例,县城小学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阜宁县人社局、阜宁县教育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分学科进行,主要考查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可登录阜宁教育网查询。
2.资格复核。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人员一并进入(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以阜宁教育网公布为准。面试前,阜宁县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面试采用微型课和技能测试方式(其中微型课60分,技能测试40分),其他学科面试采用微型课方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及聘用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附件3《阜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选岗细则》第2条规定的条件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阜宁教育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县外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入编的人员,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关系材料。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发布。
2.考察。阜宁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3.选岗。根据应聘者所报考的岗位志愿,各岗位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本人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现场选岗,未按时到选岗现场或在选岗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开始后产生的空缺岗位一律不再递补。(具体选岗办法详见附件3《阜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选岗细则》)。
4.公示。依照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阜宁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2018年8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将个人档案寄送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8号二楼204室,邮编:224400)。对证件不全、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聘用人员一律签订在现岗位服务期5年的合同,期满后方可流动。凡不愿意签订服务期合同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招聘政策咨询
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7737202
本次招聘公告可登陆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网www.fnjyw.net查询。
五、招聘工作监督
阜宁县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9716809。
本公告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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