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我县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所设岗位6个,公开招聘基层乡镇兽医员14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1、拥护党和政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报考职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及相关专业,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以报考职位表中要求的为准。
6、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①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②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③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尚处于试用期内的人员;④已被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相关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学历取得时间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6年10月18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kszx.yq.gov.cn/(阳泉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4日17:00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在2016年10月19日9:00起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1-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10月24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10月24日17:00至10月25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招聘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4:1;若招聘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4︰1的,要核减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4︰1,如招聘计划核减到1名仍达不到4︰1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于2016年11月3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报考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16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6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16年11月8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形式。
1、笔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科目为:
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为:
公共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3日
上午: 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30——16:30 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请考生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按照考生报考职位以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同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入围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报到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入围人员均应提供省级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已就业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对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法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在资格复审阶段,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的空缺按照报考该职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从考官给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如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仍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报考职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体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对体检结论不合格且本人申请复检的,须在另一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复检,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个人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具体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县人社行政部门核准后,由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社行政部门备案。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办法
经考试、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泉人事考试网和盂县人才中心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编制内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转正定岗手续,且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行政部门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8088018
县人社局:8083505
四、其他
本公告由盂县公开招聘乡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其它补充规定,由招聘领导组及时制定公布。本次招聘工作的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在阳泉市人事考试网(www.kszx.yq.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询,不再进行逐一通知。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083505
县畜牧业发展中心:8083319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原标题:盂县畜牧业发展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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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盂县畜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