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报名信息填报及核查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1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12日17:00。
2.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符合《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一级翻译考试。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已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笔译翻译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31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3.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