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统一考试|2020年新疆乌鲁木齐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录取时间:8月10日

副标题:2020年新疆乌鲁木齐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录取时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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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 导语】©文档大全网专升本考试频道根据新疆招生网公布的《2020年新疆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规定》了解到,2020年新疆乌鲁木齐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录取时间已公布,安排在2020年8月10日开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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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时间安排

  2020年新疆乌鲁木齐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录取工作于8月10日开始。

  录取照顾政策

  1.免试入学政策

  (1)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

  (2)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

  (3)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的,或获得新疆赛区选拔赛金奖(兵团赛区选拔赛一等奖)的;

  (4)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

  (5)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Skills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

  2.加分录取政策

  (1)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具有新疆(含兵团)户籍的退役士兵,加20分;

  (2)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加10分;获得三等奖的,加5分;

  (3)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选拔赛银奖(兵团赛区选拔赛二等奖)的,加10分;获得新疆赛区选拔赛铜奖(兵团赛区选拔赛三等奖)的,加5分;

  (4)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三等奖的,加10分。

  照顾加分不累计,如果考生享受多项加分政策,按一项计。照顾加分在公布的考生成绩中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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