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考]2016年广东深圳市盐田区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6年广东深圳市盐田区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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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区公职人员管理部门同意,深圳市盐田区拟赴武汉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32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附件1:《深圳市盐田区2016年11月赴武汉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国内重点大学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17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接受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附件3),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5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的,其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应与研究生所学学历专业一致;如研究生学历者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岗位,则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应也符合该岗位的研究生专业要求。


4、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须具有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英语教师职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0月12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10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预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及时间。设立预报名邮(jyjrsk@yantian.gov.cn),请考生填报《深圳市盐田区2016年11月赴武汉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报名表》(附件2, 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于2016年10月28日(周五)18: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预报名邮箱进行预报名(邮箱主题务必为:姓名-就读大学-报考岗位名称,如“张三-华中师范大学-中学物理”)。


(二)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设立“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等应聘材料。未进行预报名的考生也可参与现场报名,且仅有现场通过资格复审考生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2日(星期六)9:00—16:00。


3、报名地点:武汉理工大学东院体育馆(武汉市珞狮路165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60分,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次日14:00后盐田区政府在线(www.yantian.gov.cn)公布。


3、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3)、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2)须提供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也可在毕业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其中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毕业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英语教师职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


(3)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同意,此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通知和考生查询网址:盐田区政府在线(www.yantian.gov.cn))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在公布面试入围人选时一并公布,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预评分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及拟聘人选在面试结束后1天内在盐田政府在线公告。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拟聘人员来深圳报到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参加后续环节和聘用。


(二)考察


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报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面试、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在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由用人单位向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


对已办理职员聘用备案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及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相关规定,2014年10月1日起进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缴交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退休时由社保部门计发相关退休待遇。


(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和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明(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和招考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三)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16年10月12日。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深圳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盐田政府在线网站:www.yantian.gov.cn 。


(八)联系电话: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0755-25228531;


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0755-25228123。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盐田区2016年11月赴武汉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表


2、深圳市盐田区2016年11月赴武汉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报名表


 

2016年广东深圳市盐田区高中教师招聘公告.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AWC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