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经济法基础(章节练习题16)

副标题: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经济法基础(章节练习题16)

时间:2023-03-08 11:28: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

  A.出售房屋的个人

  B.受赠土地使用权的企业

  C.购买房屋的个人

  D.受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由权属的承受人缴纳,因此A选项不属于契税纳税人

  2、甲公司于2012年9月向乙公司购买一处闲置厂房,合同注明的土地使用权价款2000万元,厂房及地上附着物价款500万元。已知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公司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  )万元。

  A.15

  B.45

  C.60

  D.7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计算。房屋买卖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中包括土地、房屋权属的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应缴纳契税=(2000+500)×3%=75(万元)。

  多项选择题

  1、关于契税计税依据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B.受赠房屋的,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规定计税依据

  C.购入土地使用权的,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

  D.交换土地使用权的,以交换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出售,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因此C选项错误。ABD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2、下列各项中,免征或不征契税的有( )。

  A.承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B.受赠人接受他人赠与的房屋

  C.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D.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林业生产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税收优惠。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选项C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单项选择题

  1、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

  A.某市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送给他人

  B.某市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有偿转让给他人

  C.某市土地使用权人通过教育部门将土地使用权赠与某学校

  D.某市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某养老院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情况。本题B项发生了转让行为并且取得了收入,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以及房地产“出租、抵押”等未转让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土地增值税适用的税率属于()。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定额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形式。我国土地增值税适用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3、某工业企业2009年出售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6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成本和相关费用3400万元,缴纳与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272.5万元(其中印花税金2.5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

  A.1014.625万元

  B.1114.625万元

  C.747.375万元

  D.1116.725万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扣除项目金额=3 400+272.5=3672.5万元,土地增值额=6000-3672.5=2327.5万元,增值额与扣除项目比率=2327.5÷3672.5≈63.38%,适用税率为40%,扣除率为5%,应纳土地增值税=2327.5×40%-3672.5×5%=747.375(万元)。

  4、下列关于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B.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C.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D.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经济法基础(章节练习题16).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Am3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