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导语】2017年江西南昌市县级公安局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已发布,本次公示为期七天,考生要及时查阅公示详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精心整理了该拟录用公务员公示的具体安排,供广大考生的及时查询,如有疑问请及时反映。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公务员局《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分别报考南昌市公安局基层岗、南昌县公安局职位,经笔试、面试、体测体检(因怀孕暂缓体测及部分体检项目,现已完成体测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王叶、王玖琳两位同志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南昌市纪委驻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791- 83884320;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处:0791-83884299。
附名单:
姓名 | 性别 | 职位代码 | 部门名称 | 职位名称 |
王叶 | 女 | 1000200033028 | 南昌市公安局基层岗 | 执法勤务职位 |
王玖琳 | 女 | 1000200043039 | 南昌县公安局 | 警务技术职位(法医) |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_公示】
第二十八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