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次投档录取工作7月23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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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新疆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新疆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次投档录取工作7月23日开始,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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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次网上录取工作将于7月23日开始,其中:


  7月23-24日,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投档录取;同时进行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本科一批次预(模拟)投档。


  7月25-26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本科一批次正式投档、录取。


  7月26日,单列类(选考外语)本科一批次预(模拟)投档,7月27-28日正式投档、录取。


  根据教育部计划管理相关规定,高校专项计划可由院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设置分省计划。新疆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相关考生资格及考生所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志愿投档,由院校按照《招生章程》确定是否录取,拟录取但前期未做分省计划的,院校追加计划给予录取。


  录取期间,新疆教育考试院根据录取进程于每日18时更新录取信息,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大厅”—“志愿填报”—“新疆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或通过新疆教育考试院百度智能小程序“高考录取查询系统”,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录取结果。


  特别提醒:尚未被录取的考生注意把握机会!


  7月28日8时-18时,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本科提前批次,普通类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29-30日投档、录取。


  7月30日8时-18时,单列类(选考外语)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31日-8月1日投档、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后续批次志愿,即: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新疆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及家长:如需了解录取工作进展情况,可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疑问,可拨打新疆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咨询专线(0991-8750000)咨询;如遇招生诈骗等情况,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991-8758128),或拨打110电话举报反映。


  “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址:https://www.xjzk.gov.cn


  “新疆招生”官方微信号:xjzs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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