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夏中卫公棚400公里成绩-2017宁夏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宁夏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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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服务水平,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按照“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我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医学影像2人(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或临床医学专业),社区医疗(临床医学、社区医疗或全科医疗专业)1人、中医1人。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专业学历要求:医学影像、社区医疗为国家正式统招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17年应届毕业生),中医专业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专业和所学专业相符。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启事


由办公室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到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填写报名表;


(2)网上报名:发送电子报名表、电子简历、个人有关证件电子照片(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到医院邮箱(zwsfeyy@126.com)。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4日。


(三)资格审查


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院办公室于4月14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通知其参加医院组织的考试。


(四)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于2017年4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到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应聘。


(五)考试


通过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医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1.笔试


(1)时间:2017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医院五楼西大会议室;


(3)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员出题,医教科、护理部、院工会负责监考并阅卷。



2.面试


(1)时间:2017年4月18日下午14:30-17:30;


(2)地点:医院五楼东小会议室;


(3)参加条件:


笔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并依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1.5-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划定分数线及以上者,可进入面试)。


(3)内容: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专业命题。


(4)形式:


面试小组设有7名评委,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抽取院内有关人员组成。7名评委综合评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者分专业采取抽签形式确定答题顺序。每人通过自我介绍、回答3个考题2个环节完成面试,评委根据考试人员综合表现,从仪容仪表、知识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可塑性5个方面予以打分,总分100分。自我介绍时间1分钟,重点是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经历,每题答辩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主要是对面试考题进行答辩。


(六)领导小组审核


1.招聘总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招聘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聘人选名单。依据招聘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总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拟聘人选名单报院务委员会审定。


(八)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及笔试、面试成绩在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公示3天。


(九)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通知到医院报名体检,由医教科统一组织在本院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负,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自治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


(十)聘用及待遇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医院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培训合格者预录试用,试用期1-3个月。试用合格者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具有执业资格证者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薪级工资与正式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并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无执业资格证者签订见习期协议,试用期满后,本科学历工资2265元,专科学历工资2125元,中专学历工资1945元)。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招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要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所有应聘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或协议。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5-7012654 7012807


邮 编:755000


电子邮箱:zwsfeyy@126.com


联系地址: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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