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省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至9月8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电话:12333-3。
附件: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xls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