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对象及计划
(一)招募计划。招募特聘农技员6人,专业为种植业、养殖业。聘用期限为半年。
(二)招募对象。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人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责任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协调能力强。
(二)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能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在同等条件下农业院校毕业者优先。
(三)应聘对象具有巨鹿县户籍,年龄22-55周岁(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科技人员不限户籍)。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五)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提供健康证)。
(六)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报名。凡符合条件的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巨鹿县农业农村局农广校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提供之前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的聘用指导协议、合同、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技能考核。根据报名人数,先组织笔试,取前12名进入进行面试,如人数少于12人全部进入面试。成立专家组,面试由专家组组织进行。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与农业工作方面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四)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招募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并对报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为最终人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考察。
(五)签订服务协议。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县特聘农技服务人员,由巨鹿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并颁发特聘证书。
四、待遇
巨鹿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资金,结合特聘农技员工作任务、工作量等,采取基本补助加绩效的办法发放。月基本补助按照县最低标准执行,绩效补助按照考评结果发放。为特聘农技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申报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6月30日(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巨鹿县农业农村局七楼农广校(712)联系人:郭运格,联系方式:0319-4325611
特别提示:除笔试环节外,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