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美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文化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是我国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7个岗位共42人,包括专任教师、科研、实验、辅导员以及行政部门技术和管理岗位。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符合招聘条件的校内在编人员可以应聘专任教师或科研岗位,平等竞争,择优换岗聘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需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5、性别要求。本次招聘的辅导员岗位在工作期间需入住男生公寓,女性不宜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并递交全部报名材料,仅网上报名未完整提交所需的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我院将不再受理。
(1)应聘人员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p.caa.edu.cn:8080/zpNew)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报提交后生成《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与报名材料一并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我院人事处。
(2)报名材料:
①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其中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实验技术岗位的艺术专业应聘人员,还须同时提交个人绘画或设计作品集。专业技术(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不需提交个人绘画或设计作品集。
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③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④身份证复印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日内,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美术学院网(网址:www.caa.edu.cn)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学校的考试安排,于考试前3日自行上网(即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专业技术(其他专业技术)、专职辅导员及管理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我院将根据相应岗位合格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的权重比例因岗位而异,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其他专业技术)、专职辅导员及管理岗位按笔试40%、面试60%,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实验技术等岗位按专业测试80%、面试2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专业测试)
①专业技术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主要以展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应聘者须提供造型基础(含速写)与专业基础习作4件、创作(设计)作品4件、论文1-2篇等材料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展览,展览地点为我院南山校区美术馆。经评委量化打分后,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实验技术岗位采用实际技能操作与理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测试采用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专业技术(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②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与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面试方式为:专业技术(专任教师)岗位面试主要为试讲,其他岗位为综合面试。
面试前将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申报认证的,可暂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准考证。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专任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主要待遇
为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工作,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关于引进人才和智力的若干规定》,自2016年起,对我院确定新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按文件规定申请享受人才引进费、科研启动费或安家费补贴、租房补贴等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中国美术学院网(http://www.caa.edu.cn,路径:国美日新-网站首页右上角“通知公告”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录(聘)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中国美术学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0571-87164784;
2、中国美术学院纪监审室:0571-87164623;
3、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1A302室中国美术学院组织人事部(邮编:310002)
咨询电话:+86-571-87164617;+86-571-871648784(人事处:谭老师,韩老师)
点击下载>>>
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招聘岗位表
中国美术学院
2016年4月28日
2016中国美术学院招聘公告(浙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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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美术学院招聘公告(浙江)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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