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四川泸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认定和网上申报10月9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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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 #2023下半年四川泸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认定和网上申报10月9日起]#】©文档大全网从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2023下半年四川泸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认定和网上申报10月9日起,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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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现将我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泸州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泸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并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3年下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10月9日至12月22日。

  1.网上申报时间:10月9日上午8:00至10月31日下午18:00。

  2.申报网址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网上申报的“现场确认点”选择。泸州市范围内所有申请人网报时现场确认点都请选择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部队驻地、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并在该县(区)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市教育体育局未设置现场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详见)。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泸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证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其中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等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发放,请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等内容填写准确、详细、完整(认定结束后将按申请人网报时在通讯地址栏填写的地址寄发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等具体事宜请关注认定机构的通知公告,全市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发布公告网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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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请申请人按相关认定机构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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