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 根据2017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相关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8年5月29日起到2018年6 月6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89090333; 通信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邮政编码:325027。
附件:2017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11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专业要求 |
1 |
崔秀荣 |
00300080721 |
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
7001 |
2018年5月29日
2017浙江省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