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残联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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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残联招聘初级政府雇员1人。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8月3日(5个工作日)。®文档大全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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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黄埔区残联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1名。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初级政府雇员1名。

  (二)岗位介绍:初级(五级)雇员是指以一般行政辅助工作等为主要职责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3.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4.能熟练使用电脑常用办公软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职位要求

  1.身体健康,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7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法学类(B0301)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3.同等条件下,具有小汽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8月3日(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clrs@hp.gov.cn(联系人:邹爱春,联系电话:82112120)进行报名:

  (1)填写《黄埔区残联初级政府雇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同时上传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注:报名时请考生将上述材料使用本人名字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报送,所有材料的扫描件统一使用A4纸,其中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需在同一面上。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经筛选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试

  参加招聘人数比例达到1:5可以开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所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

  (1)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所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一位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则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单位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以往工作单位表现、是否需要回避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考生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资格复核。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我单位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根据区残联党组会议研究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按5个工作日在黄埔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递补本岗位其他考生,如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从公示结束无异议之日起,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6.拟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均不能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黄埔区残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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