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中心医院医疗事业发展需要,现就有关市中心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28人。具体招聘专业、人数及条件设置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财务职员、公共卫生科职员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护理职位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三年制)及以上学历,院前急救医师职位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6日以后出生),院前急救医师职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6日以后出生);专科学历需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3、护理职位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2017年度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占名额依次递补),相应执业资格必须在报名系统中注明现有资格获得年月。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9:00—6月29日17:00
查询时间:2017年6月26日11:00—6月30日11:00
缴费时间:2017年6月26日11:00—6月30日17:00
报名网址:www.dgld.gov.cn(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咨询电话:0633-7963931 。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网上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按规定时间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日照市中心医院2017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并于2017年7月6日8:30—18: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日照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望海路66号,门诊楼五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日照市中心医院2017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执业(从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专科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交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根据报考专业确定(财务职员、公共卫生科职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技术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职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依招聘职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护理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可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等在报名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实行百分制。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职位,拟考核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报考人数达到招考计划3倍的职位拟考核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的最低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参照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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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招聘日照市中心医院人事代理人员计划表.docx
2017年日照市中心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doc
2017山东日照中心医院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