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7月14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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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师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根据《2023年湖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得知,2023年湖北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7月14日-24日,考试时间:9月16日-17日,现将报考信息发布如下:



1、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2科”报考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免1科”报考条件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注意: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2、报名时间


  2023年湖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9:00—7月24日20:00,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注册核查分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自动核查:


  1. 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 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 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并下载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核查。


  4. 报名材料上传。符合报考“免2科”的且符合在线核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符合报考“免1科”的且符合在线核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人工核查:


  5. 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原件电子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6. 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并下载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7. 国(境)外学历、学位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3、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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