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账户
1.“银行存款”账户(资产类账户)
【注意】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通过“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
2.“累计折旧”账户
“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备抵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贷方登记按月提取的折旧额,即累计折旧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因减少固定资产而转出的累计折旧;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期末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3.“生产成本”账户
“生产成本”账户属于成本类账户。
借方登记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各项费用,包括直接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和其他直接支出,以及期末按照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制造费用;贷方登记完工入库产成品应结转的生产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
4.“制造费用”账户
“制造费用”账户属于成本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贷方登记期末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转入“生产成本”账户借方的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制造费用。期末结转后,该账户一般无余额。
5.“材料采购”账户
“材料采购”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借方登记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核算时,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以及材料入库时结转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以及材料入库时结转的超支差异;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6.“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
借方登记入库材料形成的超支差异以及转出的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入库材料形成的节约差异以及转出的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7.“应收账款”账户
“应收账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借方登记由于销售商品以及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取的价款、税款和代垫款等;贷方登记已经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通常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如果在贷方,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8.“预收账款”账户
“预收账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
贷方登记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等;借方登记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转销的预收款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已转销但尚未收取的款项。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账户,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账户。
9.“应付账款”账户
“应付账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贷方登记企业因购入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尚未支付的款项;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如果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预付账款余额。
10.“预付账款”账户
“预付账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
借方登记企业因购货等业务预付的款项;贷方登记企业收到货物后应支付的款项等;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需补付的款项。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该账户,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账户。
11.“应交税费”账户
“应交税费”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
贷方登记各种应交未交税费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12.“应付职工薪酬”账户
“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
借方登记本月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数额;贷方登记本月计算的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包括各种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13.“资本公积”账户
“资本公积”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其他资本公积。
借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减少额,贷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增加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资本公积的结余数额。
该账户可按资本公积的来源不同,分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14.“本年利润”账户
“本年利润”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账户的金额转入该账户,结平各损益类账户。
贷方登记企业期(月)末转入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等;借方登记企业期(月)末转入的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损失和所得税费用等。余额如在贷方,即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余额如在借方,即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年度终了,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方(或借方),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15.“利润分配”账户
“利润分配”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借方登记实际分配的利润额,包括提取的盈余公积和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以及年末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的全年发生的净亏损;贷方登记用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额等其他转入数,以及年末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的全年实现的净利润。
年末,应将“利润分配”账户下的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可能有余额外,其他各个明细账户均无余额。
“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
贷方余额为历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即可供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借方余额为历年累积的未弥补亏损(即留待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
该账户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会计基础(考点及习题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