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二)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具备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要求:具备普通话等级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需具备普通话等级二甲及以上);
4.身体健康且能够适应班主任工作。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非在编教职工相关待遇文件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27日12:00。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一中集美分校(灌口中学)非在编(顶岗)教师招聘在线报名表》(登录https://jinshuju.net/f/XuV49L),并附上相关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等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扫描件。
电话:13328775956
联系人:汪老师
五、面试须知
(一)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二)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及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4.其他证明能力和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入职体检,并将检验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招聘名单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灌口中学)
2023年4月21日
原文标题:厦门一中集美分校(灌口中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zfgg/202304/t20230421_9086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