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学生民防知识竞赛答案2019]2019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兼职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副标题:2019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兼职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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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19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兼职法律顾问选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1月10日。®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选聘人数

  5名,其中包括1名法学专家和4名执业律师。

  二、选聘条件

  法学专家、律师担任市民防办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曾受过刑事处罚;

  (三)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正高以上职称,在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未受过人事或者纪律处分;

  (四)执业律师具有本市8年以上连续执业经历,在法律实务实践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且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三、工作职责

  (一)参与民防法治政府及依法行政建设,开展民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咨询,提出调研报告或具体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研究咨询和法律审核,开展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的论证咨询,提出法律评估、论证、审核或咨询意见;

  (三)参与民防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和审查工作,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四)参与民防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培训、法治课题调研等;

  (五)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的办理,提出相关法律意见;进入诉讼阶段,代理我办开展应诉工作;

  (六)参与民事案件、仲裁及非讼业务的办理,提出相关法律意见;进入诉讼或仲裁阶段,代理我办开展起诉、应诉等工作;

  (七)参与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法律审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重大事项的法律风险评估;信息公开事项的答复、信访事项等)的办理,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八)其他委托交办事项。

  四、选聘委员会

  市民防办成立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以下简称选聘委员会),由分管政策法制工作的办领导、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秘书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组成。选聘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政策法规处。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报名

  (1)请在“上海市民防办公室”网站(http://mfb.sh.gov.cn/)、“东方律师网”(http://www.lawyers.org.cn/)、上海民防微信公众号、上海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下载《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兼职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填写《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同时,附上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市民防办政策法规处,并在信封上注明“选聘兼职法律顾问”字样。

  2.单位推荐

  由推荐单位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市民防办政策法规处,并在信封上注明“选聘兼职法律顾问”字样。

  (三)资格审查与遴选

  由选聘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进行遴选,提出建议人选报办主要领导批准。

  (四)颁发聘书并签约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向兼职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签署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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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兼职法律顾问报名表.xlsx


2019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兼职法律顾问选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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