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步一中教师名单|2017湖南城步一中教师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湖南城步一中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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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适应学校发展及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城办字[2003]9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制委员会、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为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一民族中学(以下简称“城步一中”)公开招聘20名教师,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见附件)


二、实施步骤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7年 4月 26 日——4 月 27 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 4 月 28 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领取准考证地址:湖南师范大学红楼宾馆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13707397908(杨主任)


14786663303(赵老师)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出具就读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非本县在职工作人员除了提供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外,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路途远者提供相关证件传真件,但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领取。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表,并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签字。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笔试


笔试考专业科目知识和基础教育理论知识,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时间为2017年 5月 3 日上午8:30—11:00。


5月4日公布笔试成绩,按照学科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笔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三)面试(试教)


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也实行100分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占综合成绩的50%。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试教时备课30分钟,试教时间15分钟。


试教内容:高中教材内容


面试时间为2017年 5月 5 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的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和考核合格情况下)必须签具入职书和交1万元的践诺金(正式办理相关手续后退还)。体检不合格者,在3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人社部[2010]19号)执行。


(五)考察


1、体检合格者,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


2、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标准》,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凡有精神病史、吸毒史、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或曾被司法部门刑事拘留等处罚的,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不予聘用。


3、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城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739-7368026。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首次聘用时间为3年,试用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聘用前,本人须做出书面:在所聘学校服务满5年,否则不得流动。本人须和所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书面装入本人档案。因特殊情况流动的,必须依照服务期不满年限数每人每年缴纳2万元违约金。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三、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考试招聘工作,成立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新;副组长:刘晨旭;成员:杨加祥、李德帮、周志虎、吴昌辉、马忠华、杨新光、龚芳艳、杨光旺(由县组织、人社、编制、教育、纪检、监察、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人大、政协进行监督,招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龚芳艳兼办公室主任,杨进荣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城步县教科体局,负责有关具体招考工作。联系电话:0739-7368026


考试聘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整个工作严格按本公告规定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聘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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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公开招聘第一民族中学教师招聘职位、人数及相关条件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 步 苗 族 自 治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7年4月11日


 

2017湖南城步一中教师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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