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2019年山西运城中小学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3日

副标题:2019年山西运城中小学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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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19年山西运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已公布,中小学网上报名定于7月1日-3日进行,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具体安排,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关于做好2019年山西运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运教基〔2019〕50号

  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市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1.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

  各县(市、区)教科局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公办中小学学区覆盖到区域内所有社区和行政村,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做到“八公开”,即公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划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方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县(市、区)教科局要指导各个中小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平台、公告栏、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本县(市、区)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从7月1日起开始招生和报名工作,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提前报名、招生。

  2.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招生入学工作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安排。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一年以上)和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的农民工子女,享受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入学政策,就近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在运投资、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参照上述条件享受当地同等待遇。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凤还巢”计划,各中小学校要对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项目随迁子女优先安排入学。

  驻运武警和解放军部队子女就近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根据运城市双拥办有关精神,驻运部队子女入学执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出生证明到所在学区的公办中小学报名并安排就学。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生身体状况,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上学、送教上门三种方式确保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

  3.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它教育机构合作,提前违规进行选拔性招生行为。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按照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实行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引导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对运城中心城区往年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免试入学、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的50%摇号录取,50%自主招生。7月1日—3日在市教育局指定网站(http://zsbm.ycsjyj.com)统一报名,7月8日左右在社会各界监督下进行公开摇号录取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必须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各校要以电脑随机派位或摇号等形式进行公开编班、教师配备等工作,接受家长和媒体监督。要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要认真做好消除大班额工作。所有县(市、区)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按照《运城市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综合施策,确保2019年9月,全市基本消除55人以上大班额班级。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部按照标准班额(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城镇学校其它年级小学班额超过50人,初中班额超过55人的,学校不得接收转学生。

  二、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1.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全市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自主填报志愿、公平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方式、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①招生方式:

  到校生,即优质高中招生到校计划。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优质高中的60%招生计划要分配到相应招生范围的所有初中学校,完成率不低于90%。康杰中学到校生计划录取分数线不低于该校第一批统招线30分。运城中学、盐化中学到校生计划录取分数线不低于该校第二批统招线30分。其它优质高中到校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该校第二批统招线50分。

  统招生,由市教育局根据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考生成绩、考生志愿进行网上统一录取。

  ②招生批次:

  提前批次: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设两个非平行志愿栏,第一志愿为省、市级示范高中,第二志愿为一般高中。未被录取的特长生仍可参加普通计划录取。

  第一批次:完成面向全市范围的招生计划。设两个非平行志愿栏,招生学校为面向全市招生的部分优质高中学校。

  第二批次:完成到校生招生计划、公办高中面向县(市、区)的统招计划和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投档后,将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一次志愿征集。之后,不再进行普通高中补录工作。

  2.特长生招生。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类型限于音乐、美术、体育类,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特长生报名及录取办法按照《2019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3.高中对口帮扶政策。依据市政府安排,康杰中学对口帮扶夏县中学,在夏县中学设两个“康中班”;运城中学对口帮扶绛县中学,在绛县中学设两个“运中班”。

  4.其它工作:

  ①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填,不得违背考生意愿限制和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民办初中学生可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办高中学校。

  ②享受到校生计划优惠政策的学生必须是所在学校具有正式学籍且连续在该校就读至少两年以上的学生;往届生不享受优惠政策;无初中学籍或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不符的,不享受优惠政策。城区学生在农村初中报名参加中考占用到校生计划的作弊行为,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报名审查环节相关人员的责任。

  ③继续实行往届生加分制度。普通高中招收往届生时要在应届生录取分数线上提高20分。中考应往届学生的认定工作由县(市、区)学籍管理部门和招生部门共同认定。

  5.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擅自组织考试招生、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注册学籍。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及时在新闻媒体和(http://www.yczk.org)公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时动态。对普通高中招收无学籍学生的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无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不得参加全省学业水平考试,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高考、无高中毕业证等责任由学校和学生本人承担。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高中的招生管理工作,所有民办高中都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招生办法,不得以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奖励招生人员、虚假宣传、要求学生提前交费、委托中介有偿招生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从2019年起,任何普通高中不得违规接收借读生。

  6.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分流工作。市、县(市、区)教科局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职分流疏导工作的意见,大力宣传近年来国家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所出台的就学、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学生选择一条最适合自己发展、成长、成才之路,鼓励学生报考职业类高中,努力掌握实用型技术,为国家和社会储备技能型人才。

  三、严格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严格学籍注册程序和时间,发挥学籍管理对规范招生的重要作用。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对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数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学籍转入手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手续。各县(市、区)可充分运用学籍管理系统对部分违规中小学进行监管。

  四、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

  各县(市、区)教科局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对县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省、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督促民办中小学招生规模占比和在校生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地方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五、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社会各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2019年是市教育局确定的“规范办学年”,各县(市、区)教科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将中小学招生入学作为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省、市有关招生入学文件要求,做到令行禁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市教育局将于2019年秋季开学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专项检查。对违规提前招生、违规宣传高(中)考成绩、违规乱挖优质生源、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对学校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约谈、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削减招生计划、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对查实的招生入学过程中的钱学交易、权学交易等行为进行党纪政务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强市建设大环境。

  运城市教育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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