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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1)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混同。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 论。
(2)区分哲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3)不要将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特有观点混淆。如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与意识对物质的能动性、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认识是反映与认识和能动的反映。前者是所有唯物主义的共同观点,后者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特有观点。
(4)旧哲学把哲学看成“科学之科学”认为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马克思主义认为哲学和具体科学两者之间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5)西方的人本主义不同于近代人道主义。近代人道主义崇尚理性和科学,倾向于唯物主义(旧唯物主义)。西方的人本主义也不同于当代流行的“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是理性和科学的产物,强调尊重客观规律性和发挥主体能动性的统一。
(6)“意识转化成物质”是需要条件的。这一条件就是必须是正确的意识指导实践在改造世界中获得成功。因此,“意识可以转化成物质”的论断是正确的。“意识必然转化为物质”的论断是错误的。
(7)下列说法都是错误的。“哲学就是世界观”(不确切)哲学作为一门学科,它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是世界观的理论化和系统化。世界观则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或根本观点。世界观是每一个有相当生活经验的人都有,但并非每个人都自觉地系统地掌握某种世界观的理论体系。原始社会的人也有世界观,但还没有哲学;“哲学是说明哲理的学问”(同语反复);“哲学是理论体系”(定义过宽);“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定义过窄,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范围)。
(8)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下列说法都是错误的。“哲学基本问题是经验和知识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是经验和逻辑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是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是主观和客观的关系”“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问题”。以上命题都是试图用认识论的问题来取代哲学基本问题。
(9)“物质和精神是并行不悖的”属于错误的二元论思想。
(10)“辩证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是一样的”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两者虽然都承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否认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而辩证唯物主义承认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
(11)凡唯心主义者都不承认世界的可知性,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大多数唯心主义者也承认世界的可知性。
(12)“与物质和意识的概念相并列,出现了第三个更为广泛的概念——信息,信息的天职是消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对立”。以上说法是错误的。信息固然不能归结为某种具体的物质,但信息仍然是依赖于一定的物质过程和能量过程的。
(13)唯心主义不等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等于辩证法,有的唯心主义者也承认辩证法,有的唯物主义者(机械唯物主义)则采用形而上学的观点看待世界。
(14)“唯心主义均否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这是错误的论断。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也就是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世界的问题,唯心主义者不一定全都否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就是说,它们不一定都是不可知论者。只有那些不可知论者才根本否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15)哲学的党性和阶级性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阶级性是党性的基础,党性是阶级性的理论表现。党性指的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立场的根本对立,阶级性指的是在阶级社会中哲学服务于一定的阶级及其利益。
(16)“唯物主义产生于诚实,唯心主义产生于欺骗”的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诚实有助于形成唯物主义,欺骗必然要导致唯心主义。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产生有深刻的认识根源、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
(17)“意识是由物质产生的,因而一切物质都有意识”的认识是错误的。意识是由物质产生的,但并非一切物质都有意识。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社会的产物。认为一切物质都有意识,是物活论的错误观点。
(18)“可知论是一切唯物主义的共同点”的认识是正确的。一切唯物主义都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因此,一切唯物主义都坚持反映论,这就必然得出世界是可知的结论。
【篇二】
1)物质与物质范畴的关系应该是客观与主观、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关系。
(2)意识与主体是有区别和联系的两个概念。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主体是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意识是主体的属性或功能,人脑是意识的物质承担者。没有意识的机体并非主体。没有主体的意识也是不存在的。
(3)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但不能把物质和运动等同起来。
(4)时空与时空观念不同,时空随物质运动而转移,是客观的。而时空观念因人而异,是主观的,是人们对时空的反映。否认时空存在的绝对性、客观性,是唯心主义的时空观,否认时空具体特性的相对性、可变性,是机械唯物主义的时空观。
(5)人脑是意识的器官,不是意识的源泉,也不是意识的产物。任何意识都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错误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歪曲反映。即使是荒诞的意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其客观原型。
(6)“存在”是个多义词,哲学基本问题中与思维相对立的存在,是物质存在,这是正确的说法;另一方面,笼统地讲存在,既可以是物质存在也可以是精神存在。因此,“世界统一于存在”不是唯物主义的观点。
(7)“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存在”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8)世界上存在脱离物质的运动,例如精神活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物质和运动不可分,任何运动都有物质承担者,精神活动同样存在物质载体,同时其反映的内容也具有客观性。
(9)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它既不是纯精神的,也不是纯物质的。
(10)人类世界就是精神世界,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人类世界是指人类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与人类社会的统一。它是客观世界,而不是精神世界。
(11)“客体是指客观事物”的说法是错误的。客观事物只是潜在的客体,只有进入主体认识与实践领域时才能成为客体。
(12)“既然人脑是思维的器官,因此有了人脑就会有意识”的认识是错误的。人脑是思维的器官,意识的产生不能离开人脑,但仅有人脑还不会有意识。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没有被反映者就不会有反映。
(13)“人脑产生意识和肝脏分泌胆汁一样”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庸俗唯物主义的观点。它把人脑的生理活动同意识的心理活动混为一谈,把物质和意识看作就是一个东西,从而否认了物质和意识的对立,取消了哲学基本问题。
(14)“随科学技术的发展,电脑完全会代替人脑”是错误认识。电脑能模拟人的思维活动,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人脑。但它永远不能完全代替人脑。因为电脑的模拟活动,是由人创造和赋予的。从根本上说,没有人脑就不会有电脑。
(15)“劳动和语言一起对意识的产生和发展起了决定性作用”是正确认识。意识不仅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而且也是社会的产物、劳动的产物。劳动使类人猿转化为人,才产生人的意识。劳动产生了语言,语言是思维的物质产物,而思维则是语言的内容。劳动不断扩大人的视界,从而丰富和发展意识的内容。可见,劳动和语言一起对意识的产生和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16)“先有设计图,然后进行建筑,这同物质在先、意识在后的唯物主义原理是不矛盾的”是正确认识。设计图是在人们长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并且在客观物质世界中可以找到它的根源。先有建筑设计,然后进行建筑说明和表现了人的意识的能动作用。
(17)“意识能直接作用于客观外界”的说法是错误的。意识能反作用于客观世界这是意识的能动作用。但意识反作用客观外界必须通过实践,而不能直接作用于客观外界。
(18)“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人们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创造一切”是错误认识。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受客观规律性制约的,只有认识和尊重客观规律,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为可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他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创造一切这是唯意志论。
(19)“世界上所有事物之间的联系都是直接联系”是错误论断。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多种多样的,事物除了直接联系外,还有间接联系、必然联系、偶然联系等。
(20)事物都是“自己”运动。此为正确论断。这种观点认为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因而事物是“自己”运动。只有这样才能说明一事物向另一事物的转化。
(21)“物质这一范畴不过是人们纯粹主观抽象的结果”此为正确论断。物质是一个概念,范畴,属于理性认识的形式,必须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因而是正确的。
【篇三】
(1)规律与规则不能混同,规律是事物固有的、客观的;而规则是人为制定的、主观的。当然,合理的规则必须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
(2)规律的重复,是本质性、必然性内容的重复,不是具体事件的重复,因为事物的发展是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
(3)假象和错觉不是一回事情,假象是事物的一种现象,是客观的;错觉是错误的感觉,是主观的。当然,如果为假象所迷惑就会产生错觉。
(4)现象和本质都是客观的,两者之间不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而是体现与被体现的关系,即现象不是反映而是体现本质。
(5)唯物辩证法和诡辩论具有本质区别。第一,前者既承认区别又承认联系(既讲非此即彼、又讲亦此亦彼)。后者不承认区别只承认联系(不讲非此即彼、只讲亦此亦彼)。第二,前者既承认运动又承认静止(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后者只承认运动不承认静止(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第三,前者既坚持两点又分清主次,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后者虽然坚持两点但不分主次,属于均衡论。
(6)部分质变归根到底是量变,不是质变。质变有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两种基本形式。量变有数量变化与结构变化两种基本形式。
(7)不能把矛盾的同一理解成等同,同一是矛盾双方的同一,是以差异为前提的;也不能把斗争混同于斗争的具体形式,如错误地认为斗争即对抗。
(8)矛盾斗争性的无条件性,不是讲矛盾双方的斗争不需要条件,不受任何条件约束,而是指矛盾双方的斗争在任何条件下都存在,但斗争的具体形式受不同条件的制约。
(9)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同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因为普遍存在于特殊之中,没有超出特殊;整体由部分构成,但整体具有部分所没有的新功能,已经超出部分。
(10)“事物既然是永恒发展的,就不存在静止或者倒退”,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事物的发展只是运动变化的一种状态。相对静止或者倒退也是运动变化的形式。
(11)“度即关节点”是错误的论断。作为哲学范畴,度与关节点是密切相关的,但二者有不同的内涵。度是关节点之间的范围、区间,关节点是度的端点、临界点,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12)“金要足赤,人要完人”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13)“必然性是偶然性的总和”的说法是错误的。必然性与偶然性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而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14)“运动”和“发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运动是指“一般的变化”,包括世界上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而发展是指一种特殊的运动变化——前进性、上升性运动。即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变化。发展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15)“现象和自在之物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的说法是错误的。现象和自在之物之间即事物的现象和本质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透过现象可以认识本质。
(16)“辩证法本来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的认识是正确的。在人类任何一个认识命题中,都可以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胚芽,都包含着一般和个别、本质和现象、必然和偶然等辩证关系,这就表明辩证法本来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
(17)“矛盾的特殊性存在于矛盾的普遍性之中”是错误认识。矛盾的普遍性是从矛盾的特殊性中抽象概括出来的。所以,矛盾普遍性只能寓于特殊性之中,绝不能将它们的关系颠倒过来。
(18)“矛盾双方在任何条件下都能相互转化”是错误认识。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离开条件去谈转化是诡辩论的错误观点。
(19)“因为内容决定形式,所以新内容不能采取旧形式”。此观点是错误的。对内容决定形式不能作机械的理解。新内容的发展,不但要求新形式来为自己服务,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应该而且可能利用旧形式为自己服务。
(20)“凡是现实中具有可能性的东西,都要努力创造条件实现它”。此观点是不正确的。在现实中具有可能性的东西存在着很复杂的情况。有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我们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实现好的可能性,尽力避免坏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
(21)“事物的量发生变化,事物的质也都随之发生变化”的认识是错误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趋势。但在一定范围内,量变并不引起质变。只有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事物的质才能随之发生变化。
【篇四】
(1)人的认识能力与实践能力既无限又有限。从整个人类角度看,人的认识与实践能力是无限的(至上的);但从某一时代的群体和具体的个人而言,人的认识和实践能力是有限的。
(2)要划清哲学上主要的理论界限,清楚它们的对立所在。(1)唯物论和唯心论,是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它们在世界本原问题上对立。(2)可知论和不可知论,它们在世界能否被认识问题上对立。(3)一元论和二元论,它们在世界是否统一的问题上对立。(4)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它们在世界状态问题上对立。(5)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是两大根本对立的历史观,它们在社会的本质和历史的创造者问题上对立。
(3)要区分认识的基础、对象、本质和起点。认识的基础是实践;认识的对象是客体或客观事物;认识的本质是能动反映;认识的起点是感觉。
(4)主体与客体除了相互依赖之外,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在生产实践中,主体客体化,即人的知识、能力、目的等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物化;在消费认识中,客体主体化,即外部事物及其规律,内化为人的体力和智力等本质力量。
(5)认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不能混同于主观与客观的关系。认识主体是人,客体是人的活动指向的对象;主观是人的思想,客观是物质世界;认识主体与客体在认识过程中相互依赖,缺一不可,而主观是客观的反映,客观不以主观为转移。
(6)认识是反映和创造的统一,反映在创造中实现,创造以反映为前提,两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只讲反映否认创造的观点是机械反映论,只讲创造否认反映的观点是先验论。机械反映论和先验论都是错误的。
(7)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这是就人类总体而言,在个人的知识结构中,则有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之分,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关系,不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而是源与流的关系。
(8)中国传统知行观既有唯物主义的,也有唯心主义的。荀子、墨子、张载、王夫之和孙中山等是唯物主义知行观的主要代表。其思想可概括为行先于知。老子、孔子、孟子、朱熹、王阳明等是唯心主义知行观的代表。其基本思想可概括为知先于行。
(9)认识开始于感觉,这是正确的观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可接受。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感觉问题上的分歧在于,感觉是不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10)经验论和唯理论都有唯物和唯心之分,唯物主义经验论与唯心主义经验论的区分在于,是否承认感性经验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唯物主义唯理论与唯心主义唯理论的区分在于,是否承认理性认识是对客观客观事物的反映。
(11)理性认识必须回到实践中去,说明了理论只有在与实践的结合中才能发挥其作用。“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理论什么也实现不了,为了实现理论就需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些看法不是讲理论不重要,而是讲脱离实践的理论,不与实践结合的理论毫无价值和意义。
(12)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相辅相成,共同促进认识活动的发展;但非理性因素要以理性因素为基础(灵感是生长在汗水这块肥沃土壤中的智慧之花)。看不到非理性的作用和片面夸大非理性的作用都是错误的。
(13)主观(认识)与客观(实践)的统一,不仅指主观正确反映客观,即主客观相一致,而且指主观反作用于客观。
(14)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相对真理是包含有谬误因素的真理。
(15)不要把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误认为为不同的人,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实践标准,这否认了真理标准的客观性,是唯心主义的表现。
(16)区分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朴素辩证法、唯心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自然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都是客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是指自然界的运动发展规律,历史辩证法是指社会历史的运动发展规律。朴素辩证法、唯心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是辩证法的三个历史形态。唯物辩证法坚持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唯心辩证法主张主观辩证法决定客观辩证法,因而被称之为“头脑倒置”的辩证法。
(17)辩证思维方法在现实中找不到直接对应的实体,但不能据此认为它是纯主观的。因为辩证思维方法本质上是主体化了的客观规律和关系,其客观原型就是事物的客观规律和辩证关系。
(18)逻辑与历史的关系可视为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主观要反映客观,但这种反映不是机械的反映,而是能动的反映。可见,逻辑是“修正”了的历史。
(19)美国哲学家詹姆斯认为“有用即真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判断一种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是通过实践检验。“有用即真理”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观点。
(20)“假象是与事物本质无关的错觉”的说法是错误的。它割裂了现象与本质,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假象离不开本质,假象同样是由本质决定的。假象不是错觉。错觉是认识主体所产生的认识错误,是主观的。而假象则是属于客观事物的,是客观的,假象可以引起人们的错觉,但错觉不是假象。
【篇五】
(1)区分生产方式、经济结构和经济基础。生产方式既包括生产力,也包括生产关系;经济结构不包括生产力,是指社会的各种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不是指所有生产关系,而是指占主导地位的那种生产关系。
(2)生产关系是所有关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随着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的发展,人们的社会关系也将日益多样化,但这些关系都是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
(3)现代国家的阶级本质始终没有变,但其经济、管理职能确实在加强,看不到国家职能的新变化或由国家职能的某些新变化而否认国家的阶级实质,都是错误的。
(4)区分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上层建筑的核心。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是政治法律思想,上层建筑的核心是国家政权。
(5)区分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形式、社会意识形态。社会意识从层次上来划分,可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社会意识形式是高层次的社会意识,根据与经济基础关系的紧密程度,划分为社会意识形态和非社会意识形态;社会意识形态是指社会意识形式的一部分,在阶级社会有阶级性,非社会意识形态,主要是自然科学、形式逻辑、语言学、心理学等等,没有阶级性。
(6)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带来了思想意识的多样化,不是指导思想的多样化,指导思想属于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对经济基础(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反映,意识形态的性质取决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
(7)文化的社会功能,即文化对经济、政治的反作用,不能与物质经济的决定作用相提并论,文化决定论和文化无用论都是片面的、有害的。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还包括物质文化,狭义的文化是指精神文化。
(8)“历史唯物主义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中特殊规律的科学”的说法是错误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社会发展中的特殊规律是各门具体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
(9)“因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所以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不可能落后于社会存在的变化”的说法是错误的。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能作简单的、机械的理解。由于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特点,所以它的变化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
(10)“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的原理”的说法是错误的。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不是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原理。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原理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11)“没有人就没有人类社会,所以人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的说法是错误的。
人口因素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它对社会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续的作用。它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社会的生产方式。
(12)“人类社会只有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才能存在和发展,所以地理环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因素”的说法是错误的。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自然条件,它能对社发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而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对社会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社会的生产方式。
(13)“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一个独立因素”的说法是错误的。科学技术属于生产力,但它不是生产力的一个独立的要素。科学技术只有渗透和物化在生产资料和生产者上,才能起到现实的生产力的作用。
(14)“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因而他们活动不受社会历史条件限制”的说法是错误的。
人民群众只有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中才能从事创造历史的活动。他们的活动是受社会历史条件制约的。认为人民群众的历史活动可以不受社会历史条件制约。
(15)“只有不断变革生产关系,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的说法是错误的。不是在任何时候变革生产关系都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只有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要求、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时候,变革生产关系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时就不应该变革生产关系,而是应该注意保持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性。
(16)“生产关系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关系”是正确的论断。各种类型的生产关系都不是按照人们的意志任意构成或按照人们的愿望随意选择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力的形式,它和生产力一样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它是人们在生产中形成的一种客观的经济关系、物质关系。
(17)“阶级是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的说法是错误的。国家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阶级是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是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的。
(18)“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决定动力”的说法是错误的。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而不是最终动力。阶级斗争是由社会基本矛盾决定,所以,社会基本矛盾才是阶级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
(19)“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因此,社会生产力越发达,社会意识也就越先进”的说法是错误的。此话前提是正确的,但得出的结论不对。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的发展水平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不平衡性。
(20)“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的原理”的说法是错误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不是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原理。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原理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21)“没有人就没有人类社会,所以人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的说法是错误的。人口因素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它对社会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续的作用。它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社会的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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