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登录报名系统自助查询http://www.impta.com.cn)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
招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互联网审核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nmgfgwrsc@163.com,供招聘单位审核研判,报送材料时间截止2023年6月12日8时。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
3.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本人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6.应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注明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工资发放原始记录(单位的工资表)、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以上材料均需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其中,应聘岗位要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
8.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三)报送扫描件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彩色扫描(PDF格式)上述证件及材料,经打包压缩(zip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后,于规定时间结束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发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一般应使用彩色扫描仪对证件和材料进行扫描,确保扫描件的内容清晰、完整;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使用彩色扫描仪的,应在保证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扫描件清晰度。因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内容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结果出现偏差甚至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应尽早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有关材料,在被明确告知资格复审通过前,需随时关注电子邮箱回复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完善后的材料,与前期报送的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再次全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材料,以资格复审通过前考生最后一次申报的材料为准。
5.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后,一般应在24小时内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至报考人员发送材料时使用的电子邮箱,其中需报考人员补充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说明原因;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将明确告知考生。
6.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在工作日期间联系各招聘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招聘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的具体流程及要求
(一)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考生6月21日17:00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http://www.impta.com.cn)。
6月26日-6月30日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要求
1.面试为线下结构化面试
2.考生须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护照)、《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时考生着装大方得体,不得着行业服装等。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附件>>>点击查看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9104834.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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