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现将余杭区教育局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86人,其中职高4人,初中8人,小学74人,幼儿园94人(含定向培养幼儿园教师30人),民办中小学2名,民办幼儿园4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作要求。
4.具有省级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作要求。
5.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拥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余杭区内公办中小学校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报考学前教育(民办学前教育岗位除外)、特殊教育、西餐烹饪、机械实训岗位的须拥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
7.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区)户籍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或全国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省户籍,报考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的放宽到浙江省户籍,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放宽到浙江省户籍。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不限户籍。
8.报考学前教育(面向2016届、2017届毕业生)岗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2017届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面向社会)岗位的须在余杭区内公民办幼儿园有两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9:00至5月15日下午17:00。
方式:登陆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gov.cn),在“教师招考”栏进行报名。
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工作经历须与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时间相一致;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2017年5月17日在余杭教育网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2.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岗位调整、现场补报名)。2017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在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余杭区南苑街道平吴街2号)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
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考生须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两份(考生如须修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需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后保存信息,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切不可直接在WORD中修改登记表内信息);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者提供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表见附件3);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7)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9人的为1:3,招聘10人及以上的为1:2,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和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3.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学科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7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数1-9人的按1:3确定面试人数,岗位招聘数10人及以上的为1:2,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和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其中报考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及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及学前教育岗位试讲(含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各占5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比例为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6.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选择应聘岗位。各岗位确认过程中如有放弃者,则该岗位不再替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7.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8.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到手续。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聘用人员凭余杭区教育局行政人事介绍信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第一年不能转正,并延长一年试用期,第二年仍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关系。按期转正者,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二)各职教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其他按招聘简章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
四、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功能,须经资格初审,并现场确认。
2.现场补报名的,应于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先在现场网上报名,然后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3.《准考证》由考生在余杭教育网上自行打印。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请在余杭教育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4.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5.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单位且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7.本招聘简章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1)89160282、8917001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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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余杭区教育局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2017年余杭区教育局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第二批公开招聘已就业者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2017年杭州市余杭区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xls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
2017浙江杭州余杭区教育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6人公告(第二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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