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indent:2em;"><p style="text-indent:2em;">为进一步加强砚山县审计局工作,适应审计工作发展需要,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审计局聘请临时人员的批复》(砚政复〔2016〕70号)和《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和人员及其费用保障的批复》(砚政复〔2017〕241号)文件精神,砚山县审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4名机关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招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用岗位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岗位2名,财政财务审计岗位2名。
三、招用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二)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其他兼职。
(四)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1.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岗位须是工程造价专业,能运用相关计价软件,基本能独立完成一个单项工程的计价(包括识图,算量、组价等);
2.财政财务审计岗位须是审计、会计、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财政预算等财会、审计类专业,能运用会计软件。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公安检查机关审查、调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生个人成绩表、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造价员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同底小1寸照片2张。同时,提交一份详细个人简历以及工作实绩(需要提供原单位出具的个人工作实绩真实材料并加盖原单位公章,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需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砚山政务网下载,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止(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砚山县审计局五楼办公室(市政南路,县交通局旁)。
(二)招考及招用程序
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不超过岗位面试比例要求,取消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
投资审计岗位:工程类及经济类法律法规、工程预结算相关知识、审计基础知识等。
财政财务审计岗位:经济类法律法规、会计基础知识、审计基础知识等。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进行测试。
2.加分。有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加分:
① 有招用岗位相关工作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情形的加5分。(需要提供原单位出具的个人工作实绩真实材料并加盖原单位公章,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考试资格)
② 报考投资审计岗位人员具有造价师资格证书加15分;具有造价员资格证书加5分。(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③ 报考财政财务审计岗位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的加15分;具有初级职称证书的加5分。(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后的合计分值,按拟招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投资审计软件操作能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岗位)、会计软件操作能力(财政财务审计岗位)、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砚山县审计局办公室通知为准。
4.综合成绩评定。
①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② 只采取面试方式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2
5.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以县审计局办公室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以县审计局办公室通知为准。
6.招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拟招用人员公示: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招用人员,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公示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招用人员缴纳五项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试用期为一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被招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3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800元(含五险个人应承担部分)的标准执行,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工资标准参照文山州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以内适时调整。
七、纪律监督
招用工作由审计局招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876-3131375
咨询电话:砚山县审计局招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876-3125100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砚山县审计局人员招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7年云南文山州砚山县审计局招聘编外人员4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