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导语】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继续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我省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职单招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各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实施好高职单招工作。高职单招是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院校要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加快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增加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考试评价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
各地要将高职单招纳入工作日程,要加强宣传,大力配合,及时将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的相关政策、信息传达至本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考。
各高职单招院校要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要求,认真制订本校2018年度单独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报名办法、文化考试科目、技能考核或面试(职业倾向测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收费标准、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内容要合法、准确、规范、清晰。招生章程须于2018年1月10日17:00前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经批准,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59所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1)2018年将在我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