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00。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要求,就组织考试考核,直至招齐为止(人员招录到位后,会在发布拟聘用人员公告)。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件报名,方式如下: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指定邮箱(2990068991@qq.com)。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明。邮件主题写明“姓名+XX岗位招聘”。
(二)考试安排
1.资格审核:报名材料经人事科初步审核后,通过官方网站“人事招聘”栏公布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考试相关事宜。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2.博士、学科带头人、硕士组织面试,来一个面试一个(面试分数达80分以上者方能录取)。
3.其他本科学历岗位要求组织笔试和面试。
4.笔试或面试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发布,电话或短信通知到人。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主要考察其以往遵纪守法等情况。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员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由医院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博士、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者优先给予进编机会,享受医院发放的安家费和租房补贴;且享受保底年薪。
咨询电话:人事科雷老师0717-648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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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2023年2月27日
原文标题: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度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c3e.cn/n/195/2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