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2016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副标题:2016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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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考职位及聘用管理方式
  招录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被录用人员在试用期(3个月)满后与人力资源服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录用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用工单位省法院负责。
  二、招录对象及要求
  1、年龄在18至30周岁;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3、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0%;
  4、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聘用制书记员招考信息长年有效。报考者可选择采取网上发送个人电子简历和前往省法院政治部人事处递送纸质个人简历任意方式报名。
  邮箱地址:16707290@qq.com
  资格审查合格者,省法院人事处将会电话通知本人在考试规定时间来省法院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本人应携带学历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四、考试
  1、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写、看打);
  2、面试。
  五、体检
  通过计算机打字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派遣到省法院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工作业务能力考核,通过考核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聘用书记员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加30元工龄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双休;就餐补助、出差补助等与机关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相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人事处
  吴先生8555893718991993658
  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张女士89558248152290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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