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四川广安市前锋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认定时间3月24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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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获悉,2023年上半年四川广安市前锋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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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安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将于2023年3月24日启动今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受理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前锋区的中国公民。

  2.驻前锋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要求,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本次前锋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为两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认定时间:3月24日—5月30日。

  1.网报时间:3月24日8:00至4月24日18:00。

  2.材料现场确认时间:4月24日至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以及所有应届毕业生请参加第二批次认定。

  (二)第二批认定时间:6月13日至7月20日

  1.网报时间:6月13日8:00至6月22日18:00。

  2.材料现场确认时间:6月26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四、认定流程

  (一)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各自报名批次,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签署《个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书,不能作虚假。

  (三)体检

  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的要求,在前锋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可到区内外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由体检医院出具“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结论(体检时需自行带上《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体检时间:3月27日至6月25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四)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110室(地址:前锋区龙塘街道大佛路274号,前锋思源实验小学校后大门),咨询电话:0826-2861166。

  (五)报送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在有效期内)。

  2.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复印家庭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口复印个人主页。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复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驻前锋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原件),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5.《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原件)。

  7.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用铅笔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确认材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4日

  原文标题: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81/2023-03/24/content_9d3dbfe2fd794bf7947cd034f75654f7.shtml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ChQ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