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职技术检查员8名,为应急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业;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组织管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招聘岗位相关行业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同等条件下,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优先聘用烈士子女和配偶、退役军人、离职的消防救援人员、“见义勇为”称号获得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18周岁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正在被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4.公职人员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曾在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工作,因违反管理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通知进入试用期时,与其他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
9.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有其他劳动合同关系的;
11.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合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渠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报名表》(附件),直发1272669329@qq.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日至5月10日17:00(以报名表到达指定邮箱时间为准)。
(二)资格初审
由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渠县应急管理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通知参加笔试,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电子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笔试
1.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要求,用人单位将调减计划招聘人数。
2.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每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3.笔试成绩(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100分c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00分c50%。
4.笔试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5.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以从高分到低分为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渠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报名表》一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注意事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六)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c60%)(面试成绩100分c4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实行招聘名额等额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由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渠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八)考察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渠县应急管理局成立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查询个人征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可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
(九)递补
若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进入递补环节。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渠县人民政府公示5天。
(十一)签订合同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经中共渠县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同意,由渠县应急管理局和渠县尊贤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渠县尊贤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每届3年,期限届满考核(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合格后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立政策咨询及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技术检查员不占雇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有关行政执法职责,享受和履行《渠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聘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专职技术检查员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参照政府雇员薪酬标准执行,其薪酬由基本薪金和业绩薪金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为3300元/月(含五险一金),并按每2年增加3%的比例正常调整。年度业绩考核参照科员年终绩效考核执行:基础绩效1000元/月*12月年终绩效约6000元年度考核优秀1000元=19000元。本条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测评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通知、公告将在渠县人事考试网和渠县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渠县应急管理局所有。
咨询电话: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7283626
渠县应急管理局(0818)732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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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渠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uxian.gov.cn/xxgk-show-49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