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促进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责任
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机制,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县教体局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政策。各中小学、幼儿园配合实施。
三、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优先原则。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房产信息为依据,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将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二)按照计划录取原则。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原则上不得突破规定班额,一七年级每班不超55人,各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择校生。
(三)招生信息公开原则。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全部公开,招生录取和均衡编班等程序全部在网上进行。
四、招生对象
1.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没有注册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批准。
2.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3年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县小学毕业年级学籍的学生。
3.2023年秋季学期从县外到府谷就读的大班幼儿和六年级毕业生开学前一周到府谷县教体局进行登记,教体局按照学位情况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大班幼儿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五、招生计划及范围
1.府谷县2023年秋季学期一七年级招生计划见《府谷县2023年一七年级招生计划表》(附件1、2)。
2.农村学校一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由各学区(校)负责实施。农村各镇幼儿园大班幼儿就近升入当地一年级就读。三道沟小学、墙头小学、黄甫小学、麻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到就近乡镇学校或第三中学、第五中学、第八中学就读;碛塄学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到第三中学、第五中学、第八中学就读,其余各校六年级毕业生一律就地升入本校或本镇七年级就读。
说明:确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待秋季开学在原录取学校建立学籍后再与转入学校商定电子学籍转接情况。
六、招生类别与批次(两个类别六个批次)
第一类别:府谷县户籍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以户口簿为准,以下同)为府谷户籍,在意向学校就近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府谷县户籍,在意向学校片区外(城区)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府谷县户籍,在城区无房屋产权(含租房居住)。
备注:1.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府谷县委组织部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录用文件为依据)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第一类别资审优先考虑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审);2.教师子女可优先安排到父母所任教学校随亲就读(单位提供相关在岗任教证明,校〈园〉长签字、学校〈园〉盖章);3.教师子女报读非父母亲任教学校的,在同一批次内优先考虑(单位提供相关在岗任教证明,校〈园〉长签字、学校〈园〉盖章);4.若在同一片区内,学生人数较多、学位不足时,教体局将在片区内由近到远先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该片区内未被录取的学生分流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第二类别:非府谷户籍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府谷户籍,在意向学校就近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府谷户籍,在意向学校片区外(城区)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第六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府谷户籍,在城区无房屋产权(含租房居住)。
备注: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及其子女户籍在县外,其配偶户籍在本县内的按第一类别资审;2.原户籍在我县,近年全家户籍转出我县的外县籍人员子女按第一类别资审(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原户籍转出相关证明材料);3.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工作且有正式工作的外县籍干部职工,其子女可按第一类别资审(需提供单位证明,其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说明:上述两个类别中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无房屋产权证,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房产依据。
(1)有商品房购房正规合同书(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楼盘房屋除外;建成房优先于在建房,已入住房优先于未入住房)。
(2)法定监护人购买政府经济适用房。
(3)适龄儿童少年的第一监护人无住房,但其父母与其祖父母同住并且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若其父母与其祖父母户口现已分开,但户籍地址相同的),可按其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所在片区就近安排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是集体土地未转户的,须提供集体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和近3个月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缴费发票及缴费开户合同等(含小产权房)。
七、招生程序
(一)入学申请
1.宣传政策。各学校要制订方案,科学安排,及时将政策和要求宣传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教体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校(园)进行政策宣传。
2.填写申请表。各学校在全面审核资料的基础上组织填写《府谷县2023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表》(附件3)。
说明:1.入学申请表只能填报一所学校。2.《申请表》需分批次发到学生或家长手中,严禁一次性发放。3.各学校将《申请表》信息统一按班级以校(园)造册登记(附件4,系统中下载〈一七年级资审数据导入模板〉)。4.要掌握去外地就读学生的去向,单独造册登记。
(二)资格审查
1.材料审查
(1)一七年级资审花名册(纸质版校〈园〉长签字、学校〈园〉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必须与电子版一致)。
(2)《府谷县2023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主页在上,本人页在下)。
(4)房屋产权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房产持有人近3个月的水、电、天然气等缴费证明原件。
(5)其他情况
①如法定监护人是辖区内外县籍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亲和母亲不在同一户口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
③无法认定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时,需提供公安机关(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认定证明材料。
④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凭购房合同原件和购房时银行付款流水账原件,银行出具的房产抵押证明等材料参加资审。
⑤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购买他人房产(含小产权)的,监护人需提供银行打款流水(对存疑对象,学生所在学校〈园〉班主任和分管副校〈园〉长要入户调查,经确认后签署意见并补全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教体局,无法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房)。
说明:1.上述所有证件顺序和花名册学生顺序一致;2.迁入府谷县的户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3.所购买的房产(含小产权房屋)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
2.审查程序
(1)学校(园)初审。各学校(园)对入学学生信息和材料进行全员细致初步审查,要认真审核户籍、房产、居住地等相关证件,严格审查证件真伪。重点核查虚假购买他人房产(签订阴阳合同),提供虚假购买合同和打款流水,对存疑对象要组织相关人员入村、入小区调查,及时核实学生户口、住址等信息,务必保证各类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
(2)教体局复审。各学校(园)要指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教体局参与审核。
第一时段:2023年6月24日,教体局审核第一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第一时段审核完毕后,教体局将及时公布各学校剩余学位数,资审未通过的学生和第二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同时参与申报)。
第二时段:2023年7月1日,审核符合上述第二类别的非府谷户籍和第一时段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信息。
说明:1.如有弄虚作假,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造成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2.教体局资审组将联合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社区分别对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进行严格审查。3.严禁伪造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及缴费发票等票据,一经查实,将该生录取批次调整为最后批次,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网上报名
小学报名系统开启时间为7月11日0时,关闭时间为7月20日24时;七年级报名系统开启时间为7月18日0时,关闭时间为7月27日24时。在此期间,必须完成报名工作。录入府谷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须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凭借适龄儿童少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登录进行报名。
(四)录取报到
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在开学前7日内完成录取工作,届时家长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录取情况。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中自行打印录取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县教体局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细化流程管理。校(园)长是一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辖区、本学校(园)的招生资审报名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合理引导学生家长按片区就近入学,避免盲目择校。要大力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为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夯实控辍保学。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控辍保学作为一七年级招生工作的底线要求,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及时向教体局和户籍地镇政府报告开学未报到的疑似辍学或辍学学生。
(四)加强监督问责。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统一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编班、入班工作中弄虚作假,随意更改信息,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督查审计科:0912-8726699;基教科:0912-8755513)。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点击查看附件
1.府谷县2023年一年级招生计划及住房片区划分参考
2.府谷县2023年七年级招生计划及住房片区划分参考
3.府谷县2023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表
4.一七年级资审数据花名册(模板在系统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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